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記者劉慶侯/台北報導〕
2.完整新聞標題:
元旦起 檢舉肇逃賞3千至1萬
3.完整新聞內文:
台北市警察局鑑於交通肇逃案件居高不下,為保障用路人安全並提高民眾公德心,一○四
年元旦起,只要民眾現場立即舉發肇事致人受傷逃逸成案者,每案發給三千元,重傷案件
發六千元、死亡案件則有一萬元。
台北市交通大隊說,今年一月至十一月底,有人受傷或死亡的交通事故有一萬九一八二件
,其中,涉嫌肇事逃逸案件有二六三件,佔一.三七%。
警方說,肇事人逃離現場,未協助救護傷患,肇事經過無法釐清,不但傷害被害人權益,
甚至危及生命安全。另一方面,礙於街頭監視器未必能攝錄到每個角落,警方也常受責難
。
市警局評估認為,一般民眾如果目擊肇事經過並願主動提供相關資料,可成為破案重要關
鍵。
交通大隊說,市警局新訂定「檢舉道路交通事故肇事致人傷亡逃逸案件獎勵金核發要點」
,民眾若現場親眼目睹或行車紀錄器拍下案發情況,提供具體事證並至發生地製作筆錄,
因而破案者,警方將依權責權限給予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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