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dichter (the gift of life)》之銘言:
: 市長,你要舉例的話把顧立雄改成柯文哲會比較好喔!
: 丟鞋這件事要從兩個層次來看,
: 一個是在法庭上、一個是在社會評價上。
: 至於你要丟顧立雄的話,
: 比較不適用的其中一個重點是他沒有公權力,
: 他主張廢死和反對廢死的聲音一樣是在言論市場上競爭,
: 因此不管是在抵抗權要件或言論自由的目的上,
: 基本上都比較欠缺阻卻法律或正當性評價。
其實我針對的是一個重點:
"丟鞋,是不是能夠包括在'言論自由'的範圍內?"
在這方面,我的態度是很一致的,那就是"丟鞋絕對不是言論自由的一種。"
顏銘緯可以拿柯喬治的書砸馬英九,但是砸了書就該去警察局報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