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國道收費員真正訴求是什麼的八卦

作者: ilovesongyy (捍衛苗栗中年)   2014-11-28 11:45:03
我是長期協助華隆自救會打抗爭的人,國道收費員我只有關心,沒有協助打抗爭!
在頭份往三灣走進入獅頭山那邊,有對姊妹!
姊姊是華隆自救會成員,妹妹是國道收費員成員,
曾經有一次我們要在頭份鎮公所開會員大會,
姊姊早上八、九點就坐公車出來等開下午一點的會員大會。
你說他是白痴嗎?不是,是因為鄉下地方車班很少,
姊姊妹妹合住同一個地方,是辛苦人,所以只能選擇搭公車、便車。
妹妹曾經接受遠通的媒合,問題是工作幾乎都是新竹、少部份苗栗市區,
他們就算來頭份鎮上都要40鐘左右,怎麼趕得到其他地方上班?
沒拿到退休金和拿到少許資遣費的兩姊妹就相依為命,在鄉下種些水果、菜來過生活。
這是我唯一一個真正很熟悉有認知的國道收費員案例,
當然這個人絕對有可能是極端的例子,所以我不會用她去涵蓋所有國道收費員的狀況,
我只求社會大眾到現場去真實詢問國道收費員們所遇到的真實轉置狀況與情況!
前面有位大大講得真的非常好,對遠通來說狀況超級簡單,因為遠通是1對942人,
當然這942人中應該有人是沒受到刁難,但也有可能是生活已經不容他有其他選擇,
對於遠通,就是給國道收費員五年或五個月,23.55億或1.96億的差別,
對於國道收費員,那問題絕對不是文字上面講得這麼簡單而已!
我自己協助華隆自救會遇到的狀況就是這樣子,
舉華隆自救會去江宜樺家靜坐那一天的平面媒體和電視媒體,
幾乎全部都指責華隆自救會吵醒住戶所以才導致潑水,但明明潑水的住戶在一開始就是醒的,
而住戶全都是被警察開始舉牌警告用音響吵醒的!
當天在現場我是被住戶逗得很開心,但是回到家看了媒體新聞是非常難過的,
為什麼幾乎所有媒體除了不貼近事實,更要陷華隆自救會於不義?
我甚至感覺到勞動部長陳雄文看了以後在竊笑阿!
下面羅列了苦勞網對於國道收費員資遣費的解釋,也解釋了政府制度的混亂,
這邊應該有很多也是勞工,勞基法作為一個勞工起碼的保障,但它的落實程度我想多數勞工都清楚。
我已經算是勞工之中,少數的會為其他勞工議題衝上街頭去捍衛他人權益的勞工,
當你在說國道收費員明知道一約一聘自己要吞的同時,全國勞工老早就吞了多少委屈和不義!
在協助華隆的過程,我多想辭了職去捍衛勞工的小小公平正義,我能嗎?
不能,因為我是勞工,有些事情我也得吞,但吞的同時,我不會去譴責那些不吞的勞工!
因為每次出聲去維護屬於勞工的權益,才是勞工權益獲得保護的一小步!
抗爭時機過 年資沒收 遠通不收 國道收費員 現在碰上什麼問題?
http://www.coolloud.org.tw/node/77006
這是上次去江宜樺他家我遇到大致上的狀況
http://www.ptt.cc/bbs/Gossiping/M.1415202074.A.051.html
※ 引述《shvanta (vant)》之銘言:
: 真他媽的看不下去. 勞工批鬥勞工, 難怪台灣一直是鬼島.
: 我直接用小學數學算給你看 :
: 收費員人數 942人, 以月薪三萬五, 一年14個月算, 年薪約 50萬
: 每年總花費 : 942 * 50 = 4億7100萬
: 遠通 2013/2014 獲利約 15 ~ 20億
: 通行費是爽爽做不會倒的生意, 請遠通拿獲利的 25%~33% 去履行你當初的承諾,
: 照顧一下這些吸了十多年廢氣的收費員, 是很難麼 ?
: 你站在收費員立場想想, 你吸了十多年廢氣, 年薪要求也不過50萬,
: 你只是想用健康換個穩定生活,養個家,現在被無良財團逼著上街頭,
: 還要遭受其他勞工的嘲諷? 鬼島無誤
: ※ 引述《XXgemini (So what?)》之銘言:
: : 這些收費員到底希望要什麼樣的工作阿
: : 如果不是新聞的抹黑
: : 這些人拒絕媒合的理由都很牽強
: : http://www.nownews.com/n/2014/03/14/1147985
: : 有人當收銀員拒絕支援殺魚
: : 有人要銀行的工作
: : 另外似乎也有不少人成功媒合
: :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40509/394655/
: : 各收費站九百多名收費員,有400多人選擇優離,至今已轉置媒合200人
: : 也有轉個彎系列
: :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41126000464-260106
: : 前收費員找回穩定人生
: : 不敢說全部
: : 不過抗議中的一些人擺明就是拒絕其他選項
: : 變成公務員是他們唯一能接受的結果
: : 這種訴求很難引起他人的共鳴
作者: linfon00 (笨蛋)   2014-11-28 11:47:00
是轉職成 公務員嗎?
作者: smalltwo (獎金獵人)   2014-11-28 11:48:00
年資哪有沒收????適用勞基法之前的年資叫"沒有年資"既然本來就沒有年資又怎會有沒收的問題
作者: rote (ROTE)   2014-11-28 11:49:00
請問這位妹妹以前上班要花多久時間?在哪個收費站服務?
作者: lazo (臘肉)   2014-11-28 11:50:00
華隆跟收費員的狀況完全不一樣,你到底懂不懂?
作者: jcici   2014-11-28 11:50:00
推~勞工的權利長期被漠視,很多法源有利的也不是勞工
作者: v5270 (要飛了喔)   2014-11-28 11:51:00
可以也幫只能做粗工零時工爭取轉公務員嗎
作者: rote (ROTE)   2014-11-28 11:51:00
你現在要塑造妹妹因換跑道要花更多時間 那原本是花多少時間?
作者: namdoogmi (一輩子的好人)   2014-11-28 11:52:00
題外話,倘若收費員住山上,這能怪遠通提供市區工作嘛
作者: Absioute (千紙鶴 千烈陽)   2014-11-28 11:53:00
收費站有宿舍 他們應該不用通勤吧
作者: rote (ROTE)   2014-11-28 11:57:00
那新竹苗栗的工作 也可以租房子不用通勤每月領35000 不是嗎?
作者: smalltwo (獎金獵人)   2014-11-28 12:00:00
要爭取97年以前的年資納入勞保,該找另外一個單位,看它們是否同意..而不是沒有法源依據下要任何雇主吞下之前的年資.安置計畫不是不斷的被杯葛不斷的重開安置嗎??最近一次不是才一兩個月前??那些不接受安排的人有跟遠通
作者: rote (ROTE)   2014-11-28 12:02:00
沒收到的快具名 跳出來說阿 有事嗎?! 你拿名單出來阿 是不是
作者: smalltwo (獎金獵人)   2014-11-28 12:02:00
回覆不接受安排要拿五個月嗎??如果都沒有為啥會冒出個
作者: Adlib (美國一名駐紮在阿富汗的t)   2014-11-28 12:02:00
屆A共36冊,700多萬字,感謝文化局、參與編纂的教授及相關
作者: jay111101 (jayIIIIOI)   2014-11-28 12:03:00
可不可以問一下應得的權益要怎麼算?有標準嗎?
作者: Adlib (美國一名駐紮在阿富汗的t)   2014-11-28 12:05:00
sda
作者: namdoogmi (一輩子的好人)   2014-11-28 12:12:00
看最後一次修改文章的意思?是指不接受媒合也要每月35K?因此接受媒合去工作領35K的是幹白工了?或者不接受媒合領5月轉職金的真是虧大了?不去媒合不工作遠通應給月領35K了,傻傻領5月轉職金
作者: rote (ROTE)   2014-11-28 12:16:00
快出來貢啦是 怎樣沒安置的還要匯款有帳號嗎 會不會吃人夠夠
作者: namdoogmi (一輩子的好人)   2014-11-28 12:16:00
原來遠通是保障5年內不媒合都月領35K,這真是佛
作者: wuklean   2014-11-28 12:19:00
去到頭份鎮上要30分鐘 先不講他到底住哪? 為什麼住那麼遠住了那麼久卻沒有交通工具 那你覺得有收費員搬去玉山山頂遠通有沒有義務 把他安置到30分鐘路程以內的工作咧??
作者: rote (ROTE)   2014-11-28 12:24:00
到底這位妹妹當收費員時住那如何通勤?!還是在學想想"趙衍慶"
作者: Absioute (千紙鶴 千烈陽)   2014-11-28 12:26:00
呃 就說了收費站有宿舍 只是她有沒有住就不知道了
作者: ffv111 (死做活做像條狗)   2014-11-28 12:28:00
遠通5年靠ETC賺不到超過23億?跟收費員計較這個?
作者: rote (ROTE)   2014-11-28 12:31:00
那就是接受安置的意思 那快去跟遠通說 有事嗎 還要跳針嗎?!這位妹妹到底花了多少時間搭順風車到固定地點騎腳踏車?!
作者: smalltwo (獎金獵人)   2014-11-28 12:32:00
重點是該不該給而不是給不給得起...到底依法該不該給??
作者: wuklean   2014-11-28 12:32:00
你接受安置補償金 就去簽字阿給遠通帳號 他給你5個月薪
作者: smalltwo (獎金獵人)   2014-11-28 12:33:00
怎一跳又跳去罰款了..不管遠通該不該死跟該不該給收費員
作者: wuklean   2014-11-28 12:33:00
然後就算是安置完成拉
作者: wuklean   2014-11-28 12:34:00
到時沒有給 請收費員 把簽好的自願領取5個月安置金完成安
作者: smalltwo (獎金獵人)   2014-11-28 12:35:00
就跟你說是兩件完全不相干的事情,為啥要混再一起
作者: wuklean   2014-11-28 12:35:00
置的同意書 跟遠通沒有匯款的證明PO上網 鄉民會幫討公道
作者: rote (ROTE)   2014-11-28 12:36:00
快叫收費員都同意接受安置你不是很行 遠通會不付錢全民相挺這位妹妹到底花了多少時間搭順風車到固定地點騎腳踏車?!不說
作者: smalltwo (獎金獵人)   2014-11-28 12:38:00
前面四點都不滿意的時候明明就有第五項.為啥要忽視
作者: wuklean   2014-11-28 12:38:00
到底在搞笑甚麼阿 保障你工作權 可是你不願去工作 怎麼會有薪水阿 憲法也有保障我的工作權阿 還保障我生存權咧那我沒有工作 國家會不會給我現在的薪水一輩子
作者: rote (ROTE)   2014-11-28 12:40:00
貪心阿不然哩 提供職缺不爽 要最好的 那都接受安置的是笨蛋?
作者: smalltwo (獎金獵人)   2014-11-28 12:40:00
不用工作領五個月跟辛苦工作五年領五年.到底是怎比較的
作者: wuklean   2014-11-28 12:42:00
"國家債務的最終擔保就是人民" 然後憲法保障我生存權
作者: smalltwo (獎金獵人)   2014-11-28 12:42:00
你知道台灣有多少人因為工作離家居住選擇離工作地點近的嗎?你以為從中南部來台北打拼的都是傻子嗎
作者: rote (ROTE)   2014-11-28 12:43:00
這位妹妹到底在收費站時從家是要花多少時間才能上班?不說喔
作者: wuklean   2014-11-28 12:43:00
然後你就是人民喔 我也30幾了 必要時也會忘記中英打跟電
作者: smalltwo (獎金獵人)   2014-11-28 12:43:00
第五項的問題到底在哪?不用工作就可以直接領五個月我提??我為啥要提?當初提出的承諾五點是包裹在一起的
作者: wuklean   2014-11-28 12:44:00
腦能力 那我無法工作時 像國家跟你請求生存權保障 你別閃
作者: rote (ROTE)   2014-11-28 12:44:00
1分鐘也是時間5分鐘也是時間40分鐘一小時都是時間 花多久啦?
作者: smalltwo (獎金獵人)   2014-11-28 12:44:00
前面四點都不滿意的時候有第五點可以選.這也是收費員代表們同意的..結果現在只要不如己意就說之前的代表不算更不用說這五點不管是哪一點都是額外給的.而不是應該有
作者: rote (ROTE)   2014-11-28 12:46:00
還有個重點 當初有國道收費員十人代表 那十個?!
作者: linfon00 (笨蛋)   2014-11-28 13:01:00
國道收費員要求國家安置 國家能安置的也只有公家機關國營事業了
作者: rote (ROTE)   2014-11-28 13:10:00
到底在收費站時從家是要花多少時間才能上班?是計算出來沒?!
作者: wuklean   2014-11-28 13:11:00
親愛的ilove大大 我對這篇討論收費員沒興趣了 只對你要不要負責 國家保障我生存權的部分有興趣阿是我還真的會直接選5個月阿 領現金走人 我現在薪水比35K高多了 幹嘛為了領35K 跑去作摩斯的工作???
作者: smalltwo (獎金獵人)   2014-11-28 13:33:00
不用說我同不同意呀因為我不是它們當然知道它們一定也有難處,但是問題是在他們的要求是否合理合法,而不是只合情如果是合情的話生活真有困難請尋求社會福利單位協助而不是以死相逼逼人掏錢..不然明天每個人都去銀行門口蹲著說給我錢不然我就絕食..
作者: rote (ROTE)   2014-11-28 13:45:00
問題是在他們的要求是否合理合法,而不是只合情 非常同意 妹?
作者: fufufugogogo   2014-11-28 13:51:00
你可以問完他們來這邊發文 不要只會叫我們去問只有收費員通勤2小時上班? 全國其他通勤2小時勞工比照辦理如何? 皆大歡喜 大家都有免技能"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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