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我因為 選舉黃頁 被告違反選舉罷免法

作者: doggy1985 (火鍋人)   2014-11-26 11:21:28
※ 引述《olctw (k.olc.tw)》之銘言:
: 傳票: http://goo.gl/AJXBDS
: 選舉黃頁: http://k.olc.tw/elections/
: 日前北投區一個里長抗議,選舉黃頁上關於該里長的新聞摘要,出現了一篇刑案消息,

: 為同名同姓,雖然已經解釋這是程式自動配對的結果,但他似乎無法釋懷,透過警局提

: 訴訟。
: 原本是妨礙名譽的案件,剛剛收到士林地院的傳票變成了違反選罷法,希望接下來能夠

: 利將管轄權移轉到台南來
: 以下節錄他的留言
: "此為非常惡質之非法選舉手段, 目前警方已全力追捕發表此不實言論者,必將他繩之以

: 也籲請鄉親共同唾棄這種惡質選風"
: "只是同名, 就被惡意抹黑, 目前警方已全力追捕發表不實言論者, 亦請相關人員最速
將?
: 不實言論撤下!"
: "發表不實抹黑言論者 , 必將負起法律責任!!!"
: "嚴重誤導, 不負責任, 不是該具有公平正義意識的台灣公民應有之行為"
: "選民如果想了解候選人, 上網打上關鍵字, 出現的第一個就是該網頁, 馬上看到就是
候?
: 人跟一位僅只是同名但完全不同年紀,背景的殺人犯的新聞, 而不追根究柢的情況下,
很?
: 易相互聯想, 這種方式, 選舉期間, 已經是非常嚴重的誤導, 已經對候選人造成無法彌

: 的傷害!!!!!"
: "就算不是競選期間, 這也是一種假借網路自由, 產生的網路霸凌....... 網路已經是
一?
: 對社會影響很大的公眾媒體, 任何人要運用, 使用, 都要謹慎, 由其是在公開的頁面上
,
: 千萬要不假借所謂言論自由, 而做出傷害無辜的事. 網路知識要懂不難, 如何運用網路

: 當, 才是智慧. "
: 鄉民們覺得呢?
我覺得這里長生氣是有道理
畢竟如果你被人誤以為是
殺人強奸強盜販毒的惡毒的人
難道你喜歡這樣的感覺
設計這個的人自己要承受著他沒考慮清楚的後果
畢竟不是每個人都像是馬英九
這樣具有獨特辨識度
作者: asdfghjklasd (好累的大一生活)   2014-11-26 11:22:00
Google 的內容你是在回什麼東西?
作者: dm03 (莫宰羊)   2014-11-26 11:25:00
請求移除不就好了,故意浪費司法資源
作者: Justisaac (灰色的天空)   2014-11-26 11:27:00
給樓上,可能需要請求恢復名譽
作者: asdfghjklasd (好累的大一生活)   2014-11-26 11:29:00
是要請求什麼,全世界同名那麼多,不然叫陳水扁要告那一個人那一單位?
作者: Justisaac (灰色的天空)   2014-11-26 11:29:00
所以我說"可能"需要 實際上我沒看網頁 不知道狀況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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