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臉書留言「化厲鬼報仇」 無法實踐不構恐嚇

作者: sayuki (sayuki)   2014-11-26 09:07:03
臉書留言「化厲鬼報仇」 無法實踐不構恐嚇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6/9090464.shtml
【聯合報╱記者王宏舜/台北報導】
高姓女子參加受訓課程與陳姓講師交往,兩人最後一次「開房間」後,陳告知「我要結婚
了」。高女透過臉書揭發陳花心,還留言「要穿紅衣,化為厲鬼找你們報仇」,高父則向
他長官告狀;高家父女被控誹謗及恐嚇,但檢方處分不起訴。
士林地檢署認為,高姓父女告知陳的親友、同事他的行為,並非毫無根據,且是想提醒他
人,不構成誹謗;高女留言詛咒,但她並沒有能力讓怪力亂神的詛咒成真,也不符恐嚇定
義。據了解,高父投訴陳私德不佳後,陳已遭原服務單位解聘。
陳姓講師指控,高姓女學生在上課時就頻頻對他示好,常邀約會,還送他裸照。陳自稱「
只能當朋友」,前年底他告知對方將和蘇姓女友步入禮堂,陳女竟要他「不要結婚」。
陳說,高女透過臉書將遭遇傳送給他親朋好友,毀壞他名譽;高女父親還找他長官告狀,
指他品德差勁、會影響學生,要求停聘他,也涉誹謗。另外,高女在臉書詛咒「要穿紅衣
,化為厲鬼找你們報仇」,要他們「永生永世活在痛苦中」,令他們害怕。
高女稱,講師藉指導功課接近她,她鼓起勇氣告白,此後兩人多次「開房間」,未料他卻
娶別人;她傳訊息給陳的親友,是不希望再有其他人被傷害。高女說,她想揭發陳真面目
,對方卻說「未婚妻也知道我很花心」。
陳雖否認兩人交往,上汽車旅館純粹是休息,但檢察官檢視兩人訊息,陳不但提「妳可以
來陪我」,又說「我又來了、真是禽獸」,顯見兩人非一般朋友,認為高家父女的作為不
構成犯罪。
作者: bimmer3   2014-11-26 09:08:00
化成英九復仇呢
作者: mvpdirk712 (Lumia 5566)   2014-11-26 09:08:00
法院認證的厲鬼
作者: Leeng (Leeng)   2014-11-26 09:08:00
化作厲鬼的先決條件是.......
作者: i19890813 (Duham)   2014-11-26 09:08:00
法院意圖使人成為厲鬼
作者: pipiispipi   2014-11-26 09:09:00
自己選的 怪誰 打砲就不要說你自己沒爽到
作者: kixer2005 (可惡想__)   2014-11-26 09:09:00
1樓好可怕
作者: kondoyu (pppk)   2014-11-26 09:11:00
又一個看鬼新娘看到腦殘的腦殘女
作者: simdavid (涼小麵)   2014-11-26 09:18:00
所以對別人說要召喚宇宙雷射殺死對方也沒問題囉?
作者: OAzenO (すごいにゃ~)   2014-11-26 09:24:00
刑法小知識 迷信犯 詛咒犯 不能犯 無罪
作者: roe1986630 (洛小龍)   2014-11-26 09:26:00
所以詛咒別人生孩子沒____不會怎樣囉?
作者: simdavid (涼小麵)   2014-11-26 09:36:00
詛咒別人的小孩沒雞雞不會怎樣,這個我可以肯定XD
作者: roe1986630 (洛小龍)   2014-11-26 09:37:00
生女生不錯啊哪算詛咒啊
作者: sniffing (.)   2014-11-26 09:50:00
所以大家知道以後怎麼罵人了嗎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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