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我國最擔憂的事!」中韓FTA簽定 台8大

作者: gmooshan   2014-11-11 10:12:52
: 5.備註:
: 學運份子跟民進黨害死台灣,你們要怎麼負責?
很多人的邏輯有問題
在這邊幫大家科普一下
如果有個人A,走在路上對著不認識的B喊, "你去死啦"
結果B因為有憂鬱症, 真的去自殺了, A是加工自殺嫌犯嗎?
答案是否定的
A不認識B 不知道B有憂鬱症
A叫B去死 別活著 這是臺灣人賦予他的言論自由
因為A也不知道B有憂鬱症
不知道的事 憑甚麼要他負責呢??
馬路邊有C&D 二人, 看到有個路人E出車禍了, 沒有心跳呼吸
C就跑去幫他CPR, 因為C也沒學過專業的CPR,
把壓胸對口吹氣, 弄錯 成了壓頭對肚臍吹氣, 造成E顱骨破裂.
C是傷害犯嗎?
答案也是否定的
因為C是不懂 不知道 不了解
也不是他開車撞到E
他的所作所為完全是他的良心, 對社會的關注
為什麼需要對造成E顱骨破裂負責呢?
在一旁冷眼旁觀的D 責任更大不是嗎?
不知道 不了解 臺灣人保障他的言論自由
不知道 不了解 也就不需要負責任
這樣陸捌玖了解了嗎?
: 只想無腦反中,反到台灣亡國才高興嗎?
反中都臺灣精英好嘛...
: 2016支持國民黨,支持兩岸交流,台灣才有未來
國民黨不倒 臺灣不會好
作者: b2202761 (嵐水滴)   2014-11-11 10:19:00
C會被告 沒有專業知識就不要亂賣弄沒有專業的醫療知識 只是普通人只需要打電話叫救護車就已經是足以對得起良心了
作者: magamanzero (qqq)   2014-11-11 10:25:00
會不會被告 是看那個人要不要告...只是會不會起訴而已..
作者: b2202761 (嵐水滴)   2014-11-11 10:28:00
自由的前提是 不會傷害到他人之下C有很多案例 而且也有法律規定 沒有專業證照不能實行
作者: starer (Starer)   2014-11-11 10:28:00
Google一下很難? 又不是沒先例
作者: b2202761 (嵐水滴)   2014-11-11 10:29:00
醫療救助他人 只靠良心是無法救人反而可能害人
作者: starer (Starer)   2014-11-11 10:30:00
沒有CPR的證照情況下實行CPR造成死亡形同過失致死今天換你躺在那 你敢讓沒學過只看過電視的人幫你做?
作者: b2202761 (嵐水滴)   2014-11-11 10:31:00
不管有沒有死 造成傷害一樣犯法法律就更扯 人民>立法委員>制定法律 台灣是法治國家你乾脆舉例說殺人只是一個行為自由鄭傑只是實行他的自為自由 不應該被關法律也不該制才他 因為法律是國民黨訂的
作者: starer (Starer)   2014-11-11 10:35:00
言論自由不是被這樣拿來無限上綱的
作者: b2202761 (嵐水滴)   2014-11-11 10:35:00
而且舉例A 是有可能觸犯 教唆 跟 侮辱的 有判例
作者: starer (Starer)   2014-11-11 10:38:00
這篇的重點在於你用了錯誤的例子誤導大家CPR證照跟駕照一樣 我行動自由所以我可以無照駕駛?! 你無線上"綱"不等於無線上"網".....
作者: HolyBugTw (HolyBug)   2014-11-11 10:43:00
台灣民主要是失敗就不會淪到你還能發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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