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biostar (澎湖小雲雀)》之銘言:
: 標題: Re: [新聞] 包庇噁油 內鬼是屏縣府
: 時間: Sat Nov 1 08:04:31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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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引述《YOYOGIVEME ()》之銘言:
: : Q:政府電子公文傳給民間是否需長官核准?正式流程為何?
: : A:是。需由承辦人簽文呈長官(視公文內容由縣長或局處首長)批核後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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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種電郵根本不是電子公文,正式電子公文也有專用收發系統網站,
: 不可能放在普通郵件寄給承辦員。這類上級直接寄來的電子郵件,
: 都是直接要收件者去完成某件交辦,我經常幫忙處理這類郵件來的交辦,
: 很少說要呈長官批核後,通常是收好要求資料後,直接給收發帶回或直接電郵寄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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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需要長官核准的公文,受文者一定是寫整個機關,然後機關收發拿到後,
: 派發給適當的承辦人員,然後才需由承辦人簽文呈長官批核後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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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篇電郵(我不認為這算正式電子公文)是在深夜八點多寄給蔡,
: 這時候長官們都下班了(縣長更不用說,這時一定是跑行程),
: 當晚蔡就給資料表單到味全,是要怎麼給長官批核啦?
: 要說上級知情,至少拿個便簽或簽呈
: 為證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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