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最近到了選舉年~
才感覺有一點點像人民的感覺...
這幾天政府也在用明年元旦的小確幸的東西
所以本魯也去查了一下法條.......
http://ppt.cc/jRoK
根據了勞基法規定~http://ppt.cc/omAb
這樣看起來元月二日,不是本來就應該放假的嗎?
還有十月二十五日阿!!!~~~為什麼好像幾乎都沒放到阿!!!?????
最後再找了一下~~~相關法規!其實又有紀念日跟放假的法規~在這邊
http://ppt.cc/mDP6
所以最後~就有看到了~
第 4 條
下列民俗節日,除春節放假三日外,其餘均放假一日:
一、春節。
二、民族掃墓節。
三、端午節。
四、中秋節。
五、農曆除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