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強烈反對此一措施
非因18歲心智尚未成熟
而是18歲很多人還是高三學生 容易受到師長的誘惑而改變投票行為
又或是選前收到大量金錢 容易對金錢觀失去判斷能力 甚至拿到錢後去買
不良物品 容易造成社會資源的浪費
另外如果錢是被家長收去 容易引起家庭糾紛
在下期期以為不可 雖然和國際常規接軌 但對民情不同的台灣將是一個災難
以上個人觀點 歡迎討論
※ 引述《inp0307 (Heisenberg)》之銘言:
: 自由時報
: 盼投票年齡降18歲 丁守中今提釋憲
: 〔本報訊〕呼應民團推動的「投票年齡降至18歲 」,國民黨籍立委丁守中今前往司法院提
: 釋憲,盼投票年齡降到18歲。
: 丁守中上午到司法院拜會司法院長賴浩敏,並遞送朝野52名立委聯署的釋憲案聲請文,希
: 望繞過修憲高門檻,為修法降低投票年齡尋求空間。
: 中國時報報導,丁守中說,修法對20歲以上公民沒有影響、修憲過程太麻煩,釋憲是讓憲
: 法回歸基本權利保障,最快也要下次選舉才能適用。
: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1136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