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食安未爆彈 江揆:可能還有

作者: a386036 (骷髏怪)   2014-10-15 02:06:22
很簡單呀
跟大陸簽的法案 奢侈稅等等的
都可以想辦法快速通關過
這時候就看要不要做了
用總統命令??
還是立院動起來快速過關
罰則訂非常重,還溯及舊往(辦政治人物都可了,為何食安不行)
修法完成前,馬上自首賠償就用舊法辦理
修法限期1周內完成
把一些民生必需品的物資
尤其是原料類
食用油 稻米 五穀類 麵粉 醬油 米酒
玉米 黃豆 花生 等等
一旦查出黑心,非法使用哪些東西
抓到就直接唯一死刑
而且溯及舊往(辦政治人物都可了,為何食安不行)
像是頂新這種連連出包都說是別人的
董事長 甚至董監 先收押再說
唯一死刑就看看有沒有人肯出面扛罪
有大頭被槍斃
之後應該就沒人敢了
作者: orfan (MISANTHROPE)   2014-10-15 02:07:00
你錯了~ 衛家在北韓若跟金大胖關係良好~ 死的就是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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