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 黃國昌fb

作者: b44966882002 (Happyman)   2014-10-12 15:06:39
黃國昌
1 小時前
關於憲政改革的可能與反思
過去幾天,重新複習了我國憲政改革的軌跡,也大量閱讀了美國制憲歷程與當代憲法理論
,不斷思索為何雖然台灣進行憲政改造的必要性如此之高,但是這個議題卻難以點燃人民
投身憲改的熱情?甚至連政治人物也顯得興趣缺缺?鮮見政治領導人挺身倡議憲改的呼聲

第一個可能的因素是,人民對於憲改的熱情與動力,在1990年代進行六次「分期付款式」
的憲法修正之後,即使沒有消磨殆盡,可能也已折損大半。
吊詭的是,前幾次憲改的結果,雖然透過國會全面改選與總統直選,在相當程度上解決了
統治「正當性」與「代表性」的問題,但是由於欠缺全盤的規劃與細緻的審議,依然未能
發揮「建立權責相符、有效監督制衡的政府」以及「因應時代變遷提昇人權保障」的憲法
功能。這樣的結果,不是更應該突顯「痛定思痛、重新擘劃」憲改藍圖的動力嗎?還是台
灣人民已經對憲改感到失望,覺得反正愈改愈糟,因而顯露疲態呢?
第二個可能的因素是,我國在第七次修憲後,設立了可謂是全球最為嚴苛的修憲程序要求
(立法委員3/4出席、出席3/4同意,提出憲法修正案,然後交由全民複決,必須全體選民
過半數同意──即約900萬人投票同意),在目前的政治生態下,讓修憲幾乎成為一件「
不可能的任務」。面對如此嚴苛的修憲門檻,即使有滿腔的熱情,恐怕也被澆熄了大半。
具體而言,在目前113席立法委員中,只要有29名立委杯葛不出席,任何的修憲提案都無
法獲得討論通過的機會。也就是說,兩大政黨都有實質抵制修憲的能力。下一個問題是:
國民黨政客會同意修憲嗎?在目前整個憲法內容極度有利於國民黨政策與利益的現狀下(
包括增修條文前言「國家統一前需要」的文字、第11條「一國兩區」的界定、立法委員的
選舉規則等),國民黨政客同意修憲的誘因何在?
依循目前憲改的規則,如果要創造修憲的可能性,不外兩種途徑。
第一種,創造「修憲租」,讓掌握修憲提案權的政客可以「收租」,例如增加立委委員的
名額、擴大立法委員職權。換句話說,就是讓立法委員有糖吃。只是,這種取徑的修憲,
恐怕將會喚醒以前國大代表利用修憲「擴權自肥」的歷史記憶,是否能夠獲得人民普遍支
持,大有疑問。
第二種,讓反對修憲的政客無法當選。這當然是一個值得努力的目標,只不過衡諸目前的
政治現實,加上憲改議題在選民投票意向上所扮演的角色,如何能讓反對修憲的立法委員
在下次選舉中無法超過29名,實在是一個超級大哉問。
這樣的推演,在表面上似乎讓人對憲政改革的前景感到悲觀,但也提供了我們進一步反思
的契機。
首先,既然憲法應該是「人民意志」(The Will of the People)的產物,而代議機關又是
因憲法才能存在,則為何可以容任少數的代議士阻斷人民修憲的要求呢?換句話說,人民
作為主權者,本應有因應時代需求進行修憲的權限,這樣的權限,如何可以因1/4立法委
員的杯葛就遭受徹底的空洞化呢?
我國目前的修憲規則,不僅讓立法委員壟斷修憲提案權,甚至讓少數立委可以徹底杯葛人
民修憲的要求,嚴重架空了憲法所奠基的國民主權原則,也違反了多數決的民主原則。
此外,在這樣的修憲規則下,更不當地阻礙了新世代的國民因應政經社會變遷而調整選擇
憲政體制的可能性。舉例而言,在我國憲法增修條文前言關於「國家統一」的文字以及第
11條關於「一國兩區」的規定,可謂是現行憲法最為虛幻不實的「僵屍條文」。這些文字
是在尚未改選的「萬年國代」於1991條修憲時所增設。這些根本欠缺台灣民意基礎的萬年
國代所制訂的文字,在二十幾年後的今日看來,根本違反目前的主流民意。但是,只要少
數的國民黨立委杯葛,這些「僵屍條文」就會如同鬼魅般一直籠罩在台灣的憲政天空。
事實上,正是基於如此的論理,美國耶魯大學法學院教授Akhil Reed Amar在其知名著作
中,才會力主美國聯邦憲法第五條所訂參眾兩院2/3同意提案的修憲程序,並非「具排他
性的修憲程序」。Akhil Amar主張,即使未為憲法所明文規定,基於國民主權的原則,美
國人民仍具有「改變政府」及「修改憲法」的憲法權利,不必透過參眾兩院,修憲案一旦
經由過半選民複決同意即可發生效力。
雖然筆者贊同Akhil Amar的論理,也認為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12條所定修憲程序不合理的
嚴苛,極有可能讓這部憲法自此「僵化」;不過,筆者認知,是否可以作出「現行第12條
規定並非『具排他性』的修憲程序」的解釋,仍有待進一步的公眾討論與憲法辯論。
如果不幸地,有權解釋機關認定憲法增修條文第12條所定修憲程序具有「排他性」,若要
掙脫這部「僵化憲法」的束縛,則有必要走向「人民制憲」的道路,透過由下而上的方式
,草擬一部符合台灣需要的嶄新憲法,先進行充分地公眾討論與民主審議,最後交由公民
投票依民主原則通過。
只不過,「公投制憲」的理念與道路,是否能夠在政治部門找到適切的領導人與代理人,
取得人民的支持與認同,依舊充滿了考驗。
作者: xul327 (CHAGE & ASKA)   2014-10-12 15:09:00
頭推
作者: EddiePENG (彭魚厭)   2014-10-12 15:10:00
作者: gg889g8 (凰)   2014-10-12 15:10:00
作者: japan428 (牽著妳走 :D)   2014-10-12 15:10:00
這問題很多憲法學者都講過了 不論是修正修憲條件的當下還是現在 也曾有老師提過跟黃老師這篇一樣的論點
作者: netsphere (Ruby&Waku)   2014-10-12 15:11:00
理想是美好,現實是鬼島
作者: linhsiuwei (清心寡慾的天煞孤星)   2014-10-12 15:11:00
修憲又不難。
作者: saint01 (聖靈衣)   2014-10-12 15:11:00
作者: japan428 (牽著妳走 :D)   2014-10-12 15:11:00
還是要看投入的部分阿.......
作者: Sanish (o(‧"‧)o)   2014-10-12 15:12:00
修憲門檻超高的,那裡不難…
作者: GreenSoldier (我是綠小兵)   2014-10-12 15:12:00
慢慢做你的修憲制憲大夢吧 哈哈
作者: cruise   2014-10-12 15:12:00
要先釋憲把那個嚴苛條款冷凍,才有修憲可能...
作者: Whitening (whitening)   2014-10-12 15:13:00
推!
作者: max006 (寂靜的歌聲)   2014-10-12 15:13:00
我認為憲法為國家基石,不宜太過容易動搖
作者: moee5432 (Independence.)   2014-10-12 15:13:00
作者: hermanwing (她的男人愛飛翔)   2014-10-12 15:13:00
吱吱想用兩顆子彈再次矇混修憲的伎倆
作者: cruise   2014-10-12 15:13:00
搞定九個大法官比搞定113*3/4個立委簡單多了...
作者: japan428 (牽著妳走 :D)   2014-10-12 15:14:00
修憲問題無關統獨 只是很多人對修憲的想像就是要改國號那只能是"一種"可能的情況 重點還是人民意志
作者: homerunball   2014-10-12 15:14:00
屎蛆嘴好臭 還不滾回糞坑版
作者: japan428 (牽著妳走 :D)   2014-10-12 15:15:00
說真的 真正急獨派老早不承認你這ROC憲法了 還修?
作者: CharleneTsai (給他200塊去吃麥當勞啦)   2014-10-12 15:16:00
國昌老師加油!
作者: jophy   2014-10-12 15:16:00
推!!首先把公投制憲的代理人送進公部門,再從下而上進行修憲
作者: hsuanjung (HI~)   2014-10-12 15:16:00
作者: chx64 (雪人)   2014-10-12 15:17:00
地方都搞不定被你當砲灰了還想直接空降中央正名制憲? 逗我?
作者: YOSO8601 (@@)   2014-10-12 15:20:00
好文不M嗎
作者: olaqe (永遠不是我就能實現)   2014-10-12 15:22:00
修憲門檻高 是當年兩黨共識 還是民進黨執政時狂推的耶
作者: hellosoap (蟹老闆)   2014-10-12 15:22:00
作者: starcloud (傷心嗎?)   2014-10-12 15:23:00
前六次修憲都是誰搞出來的 第七次又是誰搞出來的
作者: turbomons (Τ/taʊ/)   2014-10-12 15:25:00
老師腦中有個理想的民主國度 無奈台灣人還要追個十幾年現在的憲法不是中華民國憲法 是KMT以黨鎖國憲法
作者: nadekowang (庫特わふ)   2014-10-12 15:27:00
作者: givar (....)   2014-10-12 15:27:00
.
作者: FALUNDAFAHOW ((法輪大法好!))   2014-10-12 15:30:00
中華民國憲法,本身就是個大笑話!
作者: ufo15526368   2014-10-12 15:30:00
過氣 薏仁
作者: Tuscany (台灣中國 一邊一國)   2014-10-12 15:31:00
作者: qm21   2014-10-12 15:31:00
只會搞台獨的禿頭.....
作者: napoleonyang (napoleon)   2014-10-12 15:32:00
想修就修,那麼好修,還叫憲法嗎
作者: banrifpb (生存以上 生活以下 )   2014-10-12 15:33:00
推!
作者: sodacheer (cheer)   2014-10-12 15:34:00
推專業
作者: waei (陸奧冬彌)   2014-10-12 15:35:00
作者: banayoo (banayoooo)   2014-10-12 15:37:00
作者: b9els (走走停停)   2014-10-12 15:37:00
台灣人賺錢小確幸都來不及了 誰管這些
作者: mikajamie (jamie)   2014-10-12 15:39:00
作者: hsm926 (雜魚護法#1)   2014-10-12 15:42:00
作者: FinnF (Finn FUCKSON)   2014-10-12 15:42:00
怎麼有中國人來噓文
作者: delaluna ( ̄︶ ̄y)   2014-10-12 15:45:00
各位看官 一共5隻!!!
作者: olaqe (永遠不是我就能實現)   2014-10-12 15:46:00
黃與其在那說修憲很難 不如先說為何要修憲 當年他反對嗎?
作者: babaprince   2014-10-12 15:49:00
作者: arcanite (不問歲月任風歌)   2014-10-12 15:50:00
唉…袋住先到現在變袋住死……
作者: turtlefar1   2014-10-12 15:51:00
作者: romusutoru (Qoo ⑥ω⑥)   2014-10-12 15:51:00
作者: Royal724 (鍵盤留學生)   2014-10-12 15:54:00
作者: beryllos (章魚燒)   2014-10-12 15:54:00
作者: snian (沒有誰比誰更善良)   2014-10-12 16:00:00
作者: acale0202   2014-10-12 16:02:00
作者: offish (offish)   2014-10-12 16:02:00
這是一條非常難走的路 推
作者: kerry0496x (ACG紅短髮勢力崛起中)   2014-10-12 16:02:00
顯然某些人以為這世上只有剛性憲法
作者: lrac (隨處可見的大叔)   2014-10-12 16:02:00
作者: kerry0496x (ACG紅短髮勢力崛起中)   2014-10-12 16:03:00
這條路很難走 卻也是相對和平 如果成功 最能代表各族群的共識 代表台灣人終於整合出一些意見
作者: alan1103 (Alan)   2014-10-12 16:08:00
作者: wjv ( ̄ー ̄;)   2014-10-12 16:13:00
作者: satyrs05   2014-10-12 16:14:00
幫推
作者: ctjh900805 (YiWen)   2014-10-12 16:15:00
作者: birdskingla (赤旋)   2014-10-12 16:17:00
e04
作者: windangellin (歆嵐)   2014-10-12 16:19:00
推戰神
作者: jevin (帥到不行)   2014-10-12 16:22:00
議題太抽象 不討喜 難怪沒瞬爆 幫推先
作者: ayianayian (123)   2014-10-12 16:24:00
作者: Drizzle (相信自己)   2014-10-12 16:26:00
作者: Hirano (平野)   2014-10-12 16:30:00
一堆沒料的想戰戰神 還是滾回糞坑版取暖去吧
作者: Hambowbow (libror)   2014-10-12 16:32:00
推一堆年輕人出來當炮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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