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JetLiu401 (憂鬱的噴射劉小傑)》之銘言:
: 哥之前貪小便宜,
: 看頂新的台灣之星4G最便宜,
: 所以辦了門號,
: 要綁約兩年,
: 送一台sony x7。
: 現在頂新這麼黑,
: 用台灣之星都會被笑,
: 但錢都付了,
: 解約還要付違約金,
: 跟補手機差價。
: 該怎麼辦呢?
繼續用啊
台灣之星不是堅持網路吃到飽嗎?
死命用大力用
順便開分享給親朋好友甚至路邊的阿貓阿狗
大家一起用
佔住他的頻寬讓他們必需多蓋基地台因應增加的用量
如果速度不合規範就去客訴
客訴到他們被NCC重點關切
如果有訊號不好的地方記得務必要打客服反應
順便要月租優惠
八折是基本的
客訴手法比較高的話七折六折都要得到
讓他們成本增加收入減少
用到他倒
千萬不要傻傻付錢解約
就算要解約也要找個訊號不好的地方客訴
凹違約金折扣
沒有五折不停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