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王金平黨籍官司案 馬英九大敗的4大因素

作者: gg90052   2014-09-26 16:21:33
1.媒體來源:
風傳媒
2.完整新聞標題/內文:
王金平黨籍官司案 馬英九大敗的4大因素
馬王政爭1周年後,由立法院長王金平提起的黨籍存在訴訟,今(26)日二審宣判,高院
合議庭提出9項判決理由,駁回國民黨上訴。判決理由指出,黨章不能抵觸人民團體法及
民法規範,考紀會的多數共識決並不符合民主原則的多數決,這是程序違法問題;至於王
金平的行為是否屬實(關說是否成立)及政黨對王作出的處分是否恰當,法院尊重政黨內
部判斷,不予論究。
一、王金平黨籍訴訟為私法之權利義務 民事法院可審查
王金平黨籍存在訴訟案的攻防點,最基本的就是管轄權問題,國民黨律師祭出政黨自治,
主張民事法院無權介入政黨內部事務。高院合議庭認為,國民黨為依法登記的政黨組織,
受民法及人民團體法的規範,而王金平所提起的黨籍存在訴訟,既屬民法第49條所規定之
社員權存否之爭執,而為私法上之權利義務關係,民事法院當然可以審查。
二、國民黨考紀會組成運作不符民主原則
針對國民黨中央考紀會對王金平做成的撤銷黨籍處分,高院延續地院判決,認定此舉違反
民主原則。高院指出,中央考紀會的委員未具黨意基礎,就算國民黨強調決策過程為「多
數共識決」,但卻違反大法官解釋文所闡述的符合「民意政治」的「多數決原則」
高院表示,「民主原則」是民主國家所追求之理想願景,並為當今思潮所推崇之普世價值
,因此,國民黨中央考紀會對王金平作出黨紀處分,也不得違背人民團體法第49條所揭示
之「民主原則」,但是國民黨考紀委員遴派辦法顯非經由會員或會員代表提名、選舉、同
意所產生,而是經由秘書長呈報主席核定聘派,不符人民團體法第49條強調的民主原則。
國民黨在二審時提出,考紀會組成運作為民法第1條所指習慣,高院援引最高法院判例,
認為考紀會為內部運作事宜,外人無從得知到底是不是多年慣例,駁回國民黨主張的「習
慣」。
三、人團法「民主原則」是強制規定 牴觸無效
高院指出,人團法第14條、第27條但書第2款及民法第52條第1項均係有關人民團體會員(
會員代表)對會員之決議除名,或總會決議開除社員時,對出席開會及決議比例之人數之
限制,與人團法第49條前段所規定之「民主原則」均屬強制規定。
而依中央法規標準法之立法精神,如國民黨黨章內容有違反人團法或民法之規定時,應解
釋為國民黨黨章就牴觸人團法及民法之部分為無效,更別說國民黨內部細則的處分規程了

四、民事法庭僅就黨紀程序問題介入審查
全案來自王金平疑涉入司法關說,國民黨據此認為王金平破壞黨譽,火速撤銷王金平黨籍
。王金平提起司法救濟,並批評國民黨作出黨紀處分是動機不當,違反比例原則。
高院合議庭指出,高院指出,黨員因為政黨處分受到權益損害,民事法庭僅就制裁處分的
程序是否妥適,介入審查;至於該處分是否有理,或該處分是否妥適等涉及實體上事項,
原則上即應尊重政黨內部之判斷,民事法庭自應謹守分際,不宜再予論究。
3.新聞連結:
http://bit.ly/ZVq1Vu
4.備註:
UCCU
作者: screwer5566 (我尻故我射)   2014-09-26 16:22:00
人民團體法要被修了
作者: ccl007 (.......)   2014-09-26 16:22:00
人團修法 馬系立委表示 還是要靠____
作者: iamchyun (是否執行BB2039.exe)   2014-09-26 16:22:00
同樣都是國民黨同志 為什麼馬英九這麼恨王金平?
作者: cattgirl (小喵超愛合購)   2014-09-26 16:22:00
黨主席說開除就開除 垃圾黨
作者: jma306 (甲賀稻修伯)   2014-09-26 16:23:00
邱彰當年被開除黨籍 北檢不受理 失去立委資格 一國兩制
作者: lpbrother (趴趴153豆瓣LP哥)   2014-09-26 16:23:00
馬就是太急躁了,找個正確的時間點提不就好了
作者: ams9 (大發利市)   2014-09-26 16:23:00
看標題想到田岡教練..
作者: ccl007 (.......)   2014-09-26 16:23:00
王在當這任也是最後一任了 要推馬系的當院長? 前提也要有本事
作者: ynd (世態有如雲變改)   2014-09-26 16:23:00
014:抓到了…………王金瓶是綠的…………………
作者: evelynaway (閒雲野鶴)   2014-09-26 16:24:00
所以馬到底是根據哪一條提告啊?XDD
作者: rpkna (魂魄不齊)   2014-09-26 16:24:00
立法院都大小喬的人是要修啥,只有通保法這種才有效率
作者: krajicek (回憶比真實精彩)   2014-09-26 16:24:00
這高院法官滿厲害的,用程序就把你打回票了
作者: shwkz (純蠢的愛)   2014-09-26 16:24:00
馬王相殺 讓我想到人類的歷史...
作者: ccl007 (.......)   2014-09-26 16:24:00
就跟北市 馬想派親他的去選 結果還不是被親王的拿去了
作者: ccl007 (.......)   2014-09-26 16:25:00
搜尋 連D幾個手下 跟 王金平 呂秋遠臉書就跟你說了 科科
作者: krajicek (回憶比真實精彩)   2014-09-26 16:25:00
而且今年黨代表大會也開完了,官司再打也不可能在2016
作者: MacOSX10   2014-09-26 16:25:00
不會修法廢除立法院就好了
作者: rpkna (魂魄不齊)   2014-09-26 16:25:00
政爭搞成這麼難看,還一堆人說金小刀有多厲害
作者: krajicek (回憶比真實精彩)   2014-09-26 16:26:00
選舉之前結束,所以王應該可以坐滿任期了
作者: ccl007 (.......)   2014-09-26 16:27:00
絕對可以 而親馬的縣市首長這次選舉大概會全軍覆沒
作者: et134226 (YAMOTO)   2014-09-26 16:27:00
小刀是很箭
作者: ccl007 (.......)   2014-09-26 16:28:00
有些縣市用垃圾步逼人家退選 會引來更大的反彈 看好了
作者: yoshilin (明明可以靠臉吃飯)   2014-09-26 16:28:00
除了王 好幾個都是被烤雞會fire的
作者: piliwu (Love Ciroc!)   2014-09-26 16:29:00
光程序就打趴馬了
作者: winiS (維尼桑)   2014-09-26 16:29:00
獨裁又無能,內鬥也外行的總統
作者: ahiru (地獄野鴨)   2014-09-26 16:30:00
高院跟地院都是先拿程序打槍KMT,其實某種程度上在迴避憲政
作者: moboo (我是陳米布)   2014-09-26 16:30:00
第二條看起來超像對岸同胞的
作者: ccl007 (.......)   2014-09-26 16:30:00
結果挺馬派的又在挺連D 有沒有這麼精神分裂呀 wwwwwwwwwww
作者: dyspnea (呼吸窘迫)   2014-09-26 16:31:00
考紀會根本橡皮圖章
作者: yoshilin (明明可以靠臉吃飯)   2014-09-26 16:31:00
烤雞會在黨內類似法院功能 法官為何不民選算了
作者: krajicek (回憶比真實精彩)   2014-09-26 16:32:00
法律本來就是先程序再實質啊,既然程序就可以打槍
作者: RonaldPan (The Lovely Bones)   2014-09-26 16:32:00
法院認證的不民主
作者: cychine (cychine)   2014-09-26 16:32:00
騜想讓小夫媽當院長
作者: yoshilin (明明可以靠臉吃飯)   2014-09-26 16:33:00
以民團法來節制烤雞會 自然可以以違憲上訴
作者: krajicek (回憶比真實精彩)   2014-09-26 16:33:00
民事訴訟儘量節省訴訟資源浪費,快點解決紛爭是對的
作者: trillian (真的好迷惑Q_Q)   2014-09-26 16:34:00
笑話!~考機會的成員怎產生跟法院法官的人選產生 這兩是LP比雞腿吧?
作者: magickevin (快樂是種天賦)   2014-09-26 16:34:00
014:人團法是民進黨修的法
作者: trillian (真的好迷惑Q_Q)   2014-09-26 16:35:00
而且法院法官是直接受憲法保障的!~你考G會成員是?
作者: ccl007 (.......)   2014-09-26 16:35:00
好呀 修法 你敢嗎?
作者: yoshilin (明明可以靠臉吃飯)   2014-09-26 16:35:00
判人死刑的法官是否也應民主程序產生
作者: kinomon (奇諾 Monster)   2014-09-26 16:42:00
鼓掌通過是國民黨的民主 法官還是多念點書吧
作者: piliwu (Love Ciroc!)   2014-09-26 16:51:00
法律是專業別鬧了
作者: sid3 (bluewind)   2014-09-26 18:06:00
Kmt內鬥外行 外鬥也外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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