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引述《kimgordon (我才痛苦啦)》之銘言:
: : 這種垃圾真的要死刑
: : 不然就是要把他手腳手術掉 讓他好好至少能行乞討生活
: : 這人根本是腦有問題
: : 若是義憤殺人誰會殺完滿身是血然後還親對方下體?
: : 幹你娘的 要是當場看到 我應該會拿U-bike把他打爆 幹
: : 這種新聞越看越生氣
: : 這種垃圾關一關放出來後 他若沒再殺人或傷害人
: : 我他媽的請本文前五樓去夏威夷玩五天
: : 或是 幫馬總統口交五次還給口爆 幹!
我認為應該要給這年輕人一點機會~~
感情的事情~~外人終究是霧裡看花~~難以了解全貌~~
但這男的畢竟是建中+台大畢業的精英~~
也是國家一個年齡層不到10%的精英~~
(就像ptt~~八卦板能有幾個是建中+台大畢業的精英呢??)
個人認為應該讓他不死~~在牢裡當不能領薪的奴工好好工作個30年以上~~
這樣才能物盡其用~~
我個人推測就像當年清大王水案一樣~~判不到死刑的~~
法官終究是比一般只會喊死刑的學歷還要高阿~~他們才懂得怎麼樣發揮最大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