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inglee (~一事無成千古恨~)》之銘言:
: 2005年的公共管線資料更新操作手冊,顯示在2004年8月開始彙整公共管線資料庫時,已有
: 管線機構代碼為「O3」的「福聚股份有限公司高雄廠」,運送種類清楚寫明「乙烯、丙烯
: 」。而李長榮公司在2006年收購福聚產權。
這實在莫名其妙,無中生有的栽贓
福聚公司用這條管線用送乙烯、丙烯,後來李長榮把福聚公司買下來
這邏輯上能代表李長榮用這條管線用送乙烯、丙烯嗎?
完全不能!!!!!
李長榮買下福聚,也可以完全廢棄這條管線不用啊,或是拿來運送飲用水也不一定啊
這也能怪到高雄市政府頭上? 真是只分藍綠,不分是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