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中油合法掩護非法 偷渡石化管線進住宅區

作者: seyna (左岸琴聲)   2014-08-08 09:27:11
1.媒體來源: 風傳媒
2.完整新聞標題/內文:
中油合法掩護非法 偷渡石化管線進住宅區
高雄發生大氣爆迄今已逾1周,李長榮化工堅持要華運倉儲輸送丙烯至大社廠,固然是造
成此次重大公安意外的禍首,但中油在1990年以公用管線為名,合法掩護非法「夾帶」民
間石化業者中石化和福聚(後為榮化所併)的2條做為生財之用的石化管線,就這樣大剌
剌地進入住宅區,置高雄市民的人身安全於不顧,成為最大幫凶;此外,於1992年由高雄
市工務局核准興建完工的高雄凱旋路和二聖路口箱涵,將3條油氣管包覆其中,更是造成
此次丙烯洩漏時充滿下水道引發整條街氣爆的重要原因,而同意中油和高雄市工務局進行
這兩項爭議性施工的,正巧都是在副總統吳敦義擔任高雄市長時期。
任高市長時期 吳敦義核准65條石化管線
高雄市相關資料顯示,副總統吳敦義從1990年擔任高雄市長至1998年任滿為止,總共核准
了當時中油公司提出的65條石化管線設置。當時中油仍是國營事業,包括高雄煉油總廠、
大林油廠等都提出鋪設石化管線申請,由於正值石化產業蓬勃發展的時代,因此吳敦義任
高雄市政府時期的核准數量相當可觀。
http://imgur.com/CPv1DvY
高雄市政府官員進一步指出,除了此次發生氣爆的榮化丙烯輸送管線,是由中油公司非法
夾帶進民間石化業者的特種工業管線進入高雄市前鎮區和苓雅區的住宅區外,到底還有多
少條中油的石化管線是合法掩護非法的方式鋪設進高雄市的住宅區、商業區,之後又偷偷
賣給民間業者,恐怕有待中油自己說明白。
非公用石化管 法律明訂禁止經過住宅區
依據「都市計畫法」及「市區道路條例」規定,具高度危險、非公用事業用的石化管線,
僅能設置在特種工業區內,不得經過住宅區與商業區;但是為了民生需要,公用管線允許
經過住宅區、商業區等,如加油站油氣管、天然瓦斯管線等,該規定目的正是為了避免高
危險性的有毒石化氣體因營利理由,任意進入人口密集區域,影響都會區內居民的生命財
產安全。
中油申請鋪管 夾帶私人公司特種工業管
高雄市政府經過1周的清查發現,中油在1990年12月以更新市區油管名義,向高雄市政府
工務局提出路權申請,因為是公用管線,因此高雄市政府同意其穿越前鎮和苓雅住宅區的
申請。但高市府官員指出,可議的是,中油竟然利用其獨佔國營企業辦理公用事業的身分
,同時夾帶了民營石化業者中石化和福聚(即後來的榮化大社廠)的4吋及6吋油氣管,而
實際上,民營業者的特種工業管線依法不得經過住宅區和商業區,但中油在1991年4月完
工後,1天也沒有使用這兩條油氣管,就交給中石化和福聚輸送丙烯使用。高市府官員直
指,等於中油以公共事業管線名義合法申請鋪設後,卻用來做為私人公司的生財工具,在
合法掩設非法下,才會讓李長榮化工丙烯管線得以大剌剌穿越前鎮、苓雅區而釀禍。
副總統吳敦義日前對於外界質疑他任高雄市長時核准中油3條油氣管線通過前鎮、苓雅區
,解釋是因為這個區域當時人煙稀少,但實際上,此次發生氣爆的前鎮、苓雅區,早在
1972年都市計畫時就已劃設為住宅區和商業區,且人口高達42萬餘人。
法界人士指出,由於中油申設石化管線必須向經濟部工業局提出申請同意後,才能向高雄
市政府申請埋設管線的路權,因此顯然中油向經濟部申請設置3條公共事業油氣管線,實
際上卻直接將其中2條做好後交給民營石化業者的作法,由當時仍為國營事業的中油公司
員工準適用公務人員相關規定,因此中油公司人員恐怕有偽造文書和圖利民營業者之嫌,
更是造成此次高雄大氣爆的最大幫凶。
施工便宜行事 掛管箱涵負責人為吳宏謀
此外,高雄市政府調查發現,此次位在凱旋和二聖路口的箱涵,因包覆3條油氣管線,造
成此次丙烯外洩災情嚴重,該箱涵是由高雄市政府工務局下水道工程處在1991年11月20日
開工,工程金額1016萬6600元,並在隔年10月26日完工,同年11月17日驗收。但榮化此次
釀禍的丙烯管線則是在1991年4月就已由中油施工完成,因此顯然是工務局箱涵施工在後
,卻便宜行事地將三條油氣管線包覆在箱涵中,才會造成丙烯管線在箱涵中遭污水嚴重鏽
蝕而洩漏,該箱涵工程也是在吳敦義任高雄市長時施工,當時負責此工程的下水道工程處
設計科科長,正是現任高雄市副市長吳宏謀,因此吳宏謀7日向高雄市長陳菊請辭。
http://imgur.com/336zp19
高雄市副市長劉世芳4日北上,和經濟部官員及石化業者共商因應之道,會中中油現場提
供高雄市府的油氣管線資料,總長達2,545公里,但高雄市政府工務局掌握的中油管線長
度卻長達3,623.927多公里,明顯比中油本身掌握的管線長度長出1千餘公里,經此氣爆意
外,高雄市政府不免擔心,中油到底還有多少油氣管線當年假公共事業之名,合法在高雄
市區中鋪設,如今卻已經轉賣民營業者違法在住宅區、商業區橫行,成為高雄市區的不定
時炸彈,因現行法令並未要求業者產權移轉時需向地方政府變更登錄,恐怕需要中央訂法
協助,否則將永為高雄市民的夢魘。
3.新聞連結:
http://bit.ly/1AYX4WV
4.備註:
無恥至極
作者: neilisme (亞雷斯)   2014-08-08 09:28:00
吳宏謀這垃圾能當到副市長還真不簡單
作者: jayppt (絕代香蕉)   2014-08-08 09:28:00
贊啦 中油賠=全民稅金陪葬
作者: bryan406399 (不萊ㄣ)   2014-08-08 09:28:00
中油要不要出來道歉啊
作者: jayppt (絕代香蕉)   2014-08-08 09:29:00
大家都是受害者就等於沒人是受害者啦 開心
作者: john7521 (寂靜)   2014-08-08 09:29:00
決策人員都不用賠 拿全民稅金來賠 當然會亂搞
作者: weirdgrape (葡萄搭捷運)   2014-08-08 09:29:00
中油賠一半吧 收工
作者: deco (Z>B)   2014-08-08 09:30:00
689: 不管啦 就是要花媽負責 下台啦
作者: Mature (馬球兒)   2014-08-08 09:31:00
住宅區?? 這新聞有沒有求證阿..........
作者: jayppt (絕代香蕉)   2014-08-08 09:31:00
還有 這根管子不可能是唯一案例 小心一挖全台灣都是私管從你家繞來繞去 這故事誰敢挖啊
作者: twyesman (Gosick)   2014-08-08 09:34:00
非法的話高雄市收管線錢收這麼爽?
作者: neilisme (亞雷斯)   2014-08-08 09:35:00
石化管最多的舊高雄而已 其他地方大多數根本沒有
作者: richjf (jeff)   2014-08-08 09:36:00
又要帶風向塞給中油了
作者: Leo4891 (Leo)   2014-08-08 09:36:00
反正有人一直就要扯中油
作者: krishuang (五柳先生)   2014-08-08 09:36:00
中油下台~~
作者: Leo4891 (Leo)   2014-08-08 09:37:00
中油敢合法掩護非法?? 上面沒同意 中油會這樣做?
作者: jones2011 (σ゚▽゚)σ)   2014-08-08 09:37:00
是住宅區唷,反正不是特區
作者: richjf (jeff)   2014-08-08 09:37:00
高雄市官員「讓管」說被打臉. 為卸責四處踢皮球...
作者: jones2011 (σ゚▽゚)σ)   2014-08-08 09:40:00
1991年時福聚是公營事業還是民營單位?運丙烯專用?至於為什麼要偷偷摸摸的做,可以理解...
作者: ty67 (請站內信)   2014-08-08 09:41:00
福聚 原外商公司
作者: jones2011 (σ゚▽゚)σ)   2014-08-08 09:42:00
因為在1987~1990,高雄才剛剛爆發"反五輕運動"呢
作者: gihunter (gihunter)   2014-08-08 09:42:00
當時的上面不就是白海豚嗎ㄏㄏ
作者: TRAFFICBABY (小恩)   2014-08-08 09:58:00
剛開始通報 然後讓管 接下來箱涵 現在變這個?中油真忙看來這些立委們真的不把中油拖下水不甘心
作者: lik423 (lik)   2014-08-08 10:04:00
中油當時還是國營事業..簡單來說就是當時政府就是不管高雄人民死活...推給現在的中油幹嘛~...
作者: Piin (過去 現在與未來)   2014-08-08 10:16:00
可憐的中油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