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經部:丙烯納石油法 不恰當

作者: voyagerking (畢凱在航海家號遇到亞契)   2014-08-06 10:49:55
1.媒體來源:
聯合
2.完整新聞標題/內文:
經部:丙烯納石油法 不恰當
高雄氣爆凸顯丙烯等可燃氣體無法可管,事發至今「踢皮球」大戰未歇。儘管行政院定調
不立專法,但經濟部昨天表示,丙烯非能源,「傾向不修石油管理法」;經濟部認定的能
源管理範圍包括石油、煤炭及其產品、天然氣、核燃料、電能及其他經中央指定為能源者

能源局副局長吳玉珍指出,目前適用經濟部管理的管線,中油公司就長達三千八百卅一公
里,散布全省、離島;台塑兩百廿九公里,從台塑麥寮六輕廠一路到台北儲運所,每年固
定抽檢,耗費三千萬元。
吳玉珍說,將丙烯等石化產品納入石油管理法「不恰當」。她說,不論是石油管理法或天
然氣事業法,都牽涉能源安全,應回歸能源根本,「石化產品不屬石油管理法的管制範圍
,反而和消防、勞檢關係較密切」。
經濟部強調只管油、氣等能源,也反對修改石油管理法,但究竟相關衍生的石化原料產品
該如何管理?工業局副局長呂正華面對記者提問只說,「這個問題比較不容易回答,屬於
行政院層級」,未就產業督導機關角度回應。
也有知情官員引據勞動法令「高壓氣體勞工安全規則」指出,第四條可燃性氣體定義,就
包括丙烯、乙烯等危險氣體。其中第八十條規定,導管不得設置在建築物基礎之下,對於
管線設置、供應到甚至槽車運輸等安全規範,均明列在內。
此外,繼周一召開「高雄市石化業者原物料輸運管線清查概況」會議後,經濟部一周內將
收集相關管線圖資,呂正華指出,將配合清查情況,再提出「協助地方政府加強地下工業
管線維護管理計畫」,經濟部次長沈榮津為總召集人,同時邀請消防、勞檢、環保、工務
等逾十個中央、地方機關參與。
3.新聞連結: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3/8852594.shtml#104
4.備註:
全國最高行政首長前天開完跨部會會議後,做出三不宣示。
其中一不就是不立專法,認為當前法律就適用,稍微修改就能用。
結果現在經濟部又說石油管理法不適合改,
哇靠~~那可以跟全國人民講一下,到底現在那些除了民生必須以外的管線到底是誰管的嗎?
而且說難聽一點,中央前陣子說那些石化管線歸屬高雄市工務局"管線管理科"管理,
一個科 會有甚麼化工專業人才,連自己甚麼都不懂了,還要監督那些石化管線?
管個頭啦~~~~~被業者唬了都不知道勒~~
結果中央在災難發生後竟然不是把這種高度專業的東西承擔起來,
還再那邊跨部會 宣示三不政策勒~~~
作者: hank12332 (費蚊不吸血只發廢文)   2014-08-06 10:51:00
689 : 市府應該要自己立法並承擔這次事件
作者: qilar (羊牧人)   2014-08-06 10:51:00
等該收的收完 該橋的橋完 就可以開始修法了
作者: goldman0204 (goldman)   2014-08-06 10:51:00
幹你娘 炸成那樣石油都作不到 還不另用專法 腦袋裝屎?
作者: leron   2014-08-06 10:51:00
垃圾經濟部...丙烯不算石油提煉出來的嗎?
作者: n23454   2014-08-06 10:51:00
沒有專業,那是怎麼考進去、分發進去的?
作者: sd09090 (河馬阿河)   2014-08-06 10:51:00
恰當死了
作者: sheagia (是唸雪茄 不是甚麼SHE)   2014-08-06 10:51:00
又一個自己代表全民的人了 恭喜恭喜
作者: Leo4891 (Leo)   2014-08-06 10:52:00
經濟部這有點扯喔 納不納要參考專家意見 不是你這個外行說了算
作者: SuperUp (( ̄▽ ̄#)﹏﹏)   2014-08-06 10:52:00
花媽管定了,經濟部馬上怕的要死 :D
作者: leftwalk (沃克)   2014-08-06 10:53:00
經濟部只會講屁話,這不行那個不恰當,不然埋經濟部算了
作者: goldman0204 (goldman)   2014-08-06 10:53:00
給我選一噸石油還是一噸丙烯炸你全家 我選丙烯
作者: destroyfire (毀滅蒼炎)   2014-08-06 10:53:00
你先問一下政府每年高普考一堆化學化工專業到底在幹麻
作者: bryan406399 (不萊ㄣ)   2014-08-06 10:53:00
丙烯不納入石油法 那當初為何中油能夠埋設這條管線
作者: n23454   2014-08-06 10:54:00
所以市府管線科是擺在哪裡幹嘛
作者: akway (生活就是要快樂)   2014-08-06 10:54:00
石化不就石油化學?
作者: BraveCattle (勇氣牛)   2014-08-06 10:55:00
上色不要用深藍字,看的很吃力
作者: blakespring ( ‵▽′)╮☆(__ __||)   2014-08-06 10:56:00
陳菊現在不就自己攬下來要管了
作者: pigwayne   2014-08-06 10:57:00
原來丙烯是精緻農業啦 大家都誤會了
作者: vincent11 (孩子氣的大叔)   2014-08-06 10:57:00
整個政府無能,只會推責
作者: coldwind0912 (隨風而逝~)   2014-08-06 10:58:00
搞不好神來一筆說會炸成這樣 應該請原能會來管?
作者: ben811018 (Booo)   2014-08-06 10:58:00
真的是考進去的嗎?
作者: eliteark (低等攻城獅)   2014-08-06 10:59:00
看來只能納進炸你全家法 由地方負責十成
作者: cocolico ( G6票已售出)   2014-08-06 10:59:00
丙烯從石油提煉,燒起來跟桶裝瓦斯一樣,不歸石油法管?
作者: hushdiary   2014-08-06 11:01:00
垃圾政府
作者: g8330330 (負債700萬)   2014-08-06 11:01:00
應該算原物料吧! 不過是相當危險的原物料
作者: club44   2014-08-06 11:07:00
經濟部真的可以廢了
作者: smalltwo (獎金獵人)   2014-08-06 11:10:00
石油管理法第二條名詞解釋講得很清楚石油製品有哪些呀
作者: rahim03 (隨風而去)   2014-08-06 11:28:00
經濟部真有趣 不敢說謊 所以面對記者質疑不敢直接說地方有辦法管 畢竟前幾天經濟部才說法令不足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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