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老菸槍肺癌死 菸商判賠7118億

作者: windcloud27 (比幣)   2014-07-21 17:34:37
老菸槍肺癌死 菸商判賠7118億
中時電子報作者: 諶悠文╱綜合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4年7月21日 上午6:00
中國時報【諶悠文╱綜合報導】
美國佛羅里達州西北部艾斯康比亞郡的陪審團18日裁定,美國第二大菸商雷諾菸草公司(
R. J. Reynolds Tobacco Company)須支付236億美元(約台幣7118億)天價懲罰性賠償
,給肺癌死者強森(Michael Johnson Sr.)的遺孀羅賓遜,創下單一原告獲判懲罰賠償
金額的新高紀錄。
羅賓遜女士與丈夫強森於1990年結婚。強森是飯店接駁車司機,13歲吸菸,生前每天抽1
至3包,是菸齡超過20年的老菸槍,1996年因肺癌病故,年僅36歲。
2008年羅賓遜女士向法院遞狀控告雷諾菸草公司,蓄意隱瞞吸菸對健康的危害,和香菸會
讓人上癮的性質,導致強森吸菸成癮而罹患肺癌致死。
原告律師契斯努特表示,強森對香菸「上癮」,他戒不掉,臨死的那天還在抽菸。
陪審團經過4周審判,2天18個小時的討論後,裁定被告須支付1700萬美元損害賠償,和
236億美元懲罰性賠償。
契斯努特的發言人說,這起判決創下佛羅里達州過失致死個人索賠官司的天價。契斯努特
說,這是勇敢的陪審團。
羅賓遜女士19日接受《紐約時報》電話訪問時說:「聆聽判決時,我以為(賠償金額的單
位)是『百萬』(million),讓我十分激動。後來律師通知我,是『B』(10億,billion
),這真的是難以置信。」
雷諾菸草公司不服這項裁決,準備上訴。該公司副總裁兼法律顧問拉波恩表示,本案的天
價賠償太「離譜」,州法律和憲法都不會容許,「判決結果遠遠超過合理和公平的範圍,
完全不符法庭上提出的證據」。
美國菸商上訴經常獲得勝訴。2002年10月,洛杉磯的陪審團諭令美國最大菸草公司「菲利
普莫里斯」,必須支付280億美元懲罰性賠償;不過2011年8月,上訴法院裁定賠償金額驟
降至2800萬美元。
作者: IDaHoo (愛打呼)   2014-07-21 17:35:00
抽煙比買保險還好賺
作者: QUIBECK (☆榮舞衣子大好き☆)   2014-07-21 17:35:00
超爽DER
作者: lookyour (柚子)   2014-07-21 17:36:00
這是國外鼓勵及早抽菸嗎..
作者: QUIBECK (☆榮舞衣子大好き☆)   2014-07-21 17:36:00
美國因為抽菸得肺癌的另一半爽歪歪
作者: chris7 (喉頭一甜)   2014-07-21 17:36:00
超爽DER
作者: psplay (亂世中一個小小書僮)   2014-07-21 17:36:00
完了 這新聞一出來一堆抽菸屁孩都要高潮了
作者: rbull (假高尚一大堆)   2014-07-21 17:37:00
國內又不可能有這種判決 不要亂高潮
作者: dnek (哪啊哪啊的合氣道)   2014-07-21 17:37:00
還以為是集團訴訟,一個人就賠這麼多抽菸死的命就這麼值錢?
作者: dannyshan (↓↘→↓↘→○)   2014-07-21 17:37:00
還可以上訴咧 20幾年了 搞不好打到這個婦人掛掉都還在打
作者: jetzake (加菲貓)   2014-07-21 17:38:00
判到這種價位 菸草公司會直接跟你上訴 告到你死掉還在告
作者: dimmy1001 (笨狼)   2014-07-21 17:38:00
國內還是快點把菸漲到一包兩百比較實在
作者: jackythere (轉角見到鬼)   2014-07-21 17:38:00
應該是律師賺翻吧
作者: ms0007912 (論辯是反骨派的主場)   2014-07-21 17:38:00
看來要開始抽菸了
作者: Vincerina (~☆黑色幽默★~)   2014-07-21 17:39:00
所以煙盒貼上噁爛圖是為了怕被告?
作者: uligo (我最用功了￾N￾N￾ )   2014-07-21 17:40:00
塑化劑悅氏都只罰九塊錢了,別對台灣保障消費者期待太多
作者: misosiru (味噌湯)   2014-07-21 17:43:00
殺人都比這個賠得少
作者: sofaly (沙發椅)   2014-07-21 17:43:00
1973年抽才有可能 求償
作者: flux ((′ω‵) )   2014-07-21 17:43:00
以下開放到米國抽菸抽到死
作者: syk1104 (ONENO)   2014-07-21 17:44:00
結果這菸商大賣.妻子都為老公買這牌子的.可喜可賀可喜可賀
作者: poplc   2014-07-21 17:49:00
那政府准許菸商賣菸 所以可以轉嫁虧損嗎再換個說法 到底是吸毒該死還是賣毒該死 XD
作者: QUIBECK (☆榮舞衣子大好き☆)   2014-07-21 17:50:00
怎不告美國政府允許賣菸
作者: hercales (夢想無雙)   2014-07-21 17:52:00
這種判決都是搞笑判爽用的,後面還會再翻案
作者: lover19 (アキラ)   2014-07-21 17:54:00
簡直莫名其妙
作者: bamm (BamM1987)   2014-07-21 17:56:00
律師是古美門研介嗎
作者: newlifego (鈕來福勾)   2014-07-21 17:58:00
看成胡志強老菸槍XD
作者: dielivefish ((*〞︵〝*))   2014-07-21 18:00:00
......蠻屌的
作者: kiliman (kiliman)   2014-07-21 18:01:00
古美門研介 +1
作者: tiuseensii (自由主義不可信)   2014-07-21 18:36:00
看來法官很痛恨二手菸
作者: goenitzx   2014-07-21 18:49:00
禁菸就只是菸商搬到國外 變走私品進來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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