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捷殺人 北捷查無疏失
2014/07/21 10:25
北捷喋血案死者家屬質疑台北捷運公司、捷運警察隊應變流程、人員配置及救護過程有疏失,控告北捷工安處安全課課長林賢樑、行車處行控中心主任控制員楊宗哲、江子翠站站長馮貽昌、列車司機員林明賢等人涉嫌公務員廢弛職務釀成災害、業務過失致死傷等罪,但北檢認定相關人員處置並無疏失,今將4人挨告案簽結。
北檢偵訊相關證人及勘驗捷運車廂內對講機、監視畫面及江子翠捷運站監視錄影畫面後,認定林賢樑是北捷員工,並非公務員,不適用廢弛職務釀成災害罪,且鄭捷行兇後,16時24分41秒林明賢發現有乘客按押緊急對講機,自25分4秒起陸續向行控中心回報,並自25分21秒起觀看緊急對講機監視器畫面及車廂監視畫面,隨即請求行控中心通知捷運警察、管區、救護車。
另北捷處理手冊規定,若列車疑似發生犯罪事件,以靠站停車,開啟車門為優先選擇,並應將事故地點、狀況、人員傷亡等資訊通報行控中心,而楊宗哲接獲報後,即於16時26分起轉告江子翠站站長至月台上車確認,並陸續通報捷運警察隊及消防局。
至於馮貽昌除自鄭捷步出車廂即尾隨在後,也通報行控中心請求呼叫救護車趕往搶救傷者,最後雖有4人死亡,但法醫研判4人縱經及時急救,亦難挽回性命,檢方因此認定相關人員沒有延誤通報、送醫等疏失,今將4名被告簽結。(法庭中心/台北報導)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40721/436878/%E9%84%AD%E6%8D%B7%E6%AE%BA%E4%BA%BA%E3%80%80%E5%8C%97%E6%8D%B7%E6%9F%A5%E7%84%A1%E7%96%8F%E5%A4%B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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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自去處理刑案現場還挨告,還好沒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