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店家扶助路倒翁 遭訴過失致死

作者: PttJoke (鄉民)   2014-07-09 10:17:30
不是鬼島人民冷落
是大家從小到大都看到這種類似的新聞
EX:路上看到車禍去關心反被告肇事逃逸
、撿到包包等失主被告侵占
、丟零錢到地上碗裡被告公然汙辱
、在藥妝店買東西站太久被告偷竊
、廁所上太久被告妨害自由....................
等等等~~諸如此類
他X的煩不煩阿!?難怪一堆人都寧願宅在家也不出門
因為出門不是被酒駕撞就是被告.....
當然在家上批踢踢也會被告(因為你不出門他就上網告你)
怎麼整個社會變成這樣!?
好懷念以前三大版暢所欲言的年代(Hate Joke Sex.....
※ 引述《a4567850 (打醬油)》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請寫出完整媒體來源!例如中國時報、TVBS等,沒寫者一率刪除。
: UDN
: 2.完整新聞標題/內文:
: a.(該新聞是否超過三天?搜尋一下有沒有OP?)
: b.(社論特稿都不能貼!違者劣退,貼廣告會被劣喔!)
: 江姓老翁去年在卡拉OK店外不慎跌倒,頭部撞地,顱內出血昏迷。方姓店東聞聲察看,以
: 為他只是喝醉,抬回店內休息,沒想到1小時後江翁已無氣息,送醫不治,檢方認為方男
: 具照顧義務,卻延誤就醫,昨天依過失致死罪嫌起訴。
: 起訴書指出,年約70多歲的江翁去年6月至方男(55歲)經營的卡拉OK店消費,因江翁晚
: 間已經喝醉,方男與徐姓女服務員(50歲)叫他「不要喝了,快回家!」把他送出門後返
: 回店內。
: 15秒後門外突然「碰」的一聲,方男出來察看,發現江翁倒在馬路上,趕緊扶他進店內,
: 由於多次呼喚都未有回應,便讓他趴在桌上休息,自己出門買東西。
: 徐女1小時後發現江翁身體傾斜無法坐立,靠近一看,竟發現他嘴唇發白,立刻電話通知
: 方男。方男指示徐女叫救護車,自己也立刻趕回去對江翁做心肺復甦術,直至救護人員接
: 手,但江男到院時瞳孔放大,已無呼吸心跳,急救後仍宣告不治。
: 法醫解剖後確定江翁因頭部受到撞擊,顱內出血,進而引發中樞神經性休克後死亡,江妻
: 得知上情,憤而提告;方男因事後常被顧客指點,受不了壓力而關店。
: 方男向警方辯稱扶江翁進店時,江翁仍有呼吸,且有打呼聲,以為他只是喝醉,才沒報警
: 。檢察官認為,方男扶江翁進店內時,就已剝奪江翁被其他路人發現的可能,應有義務照
: 護江翁,加上解剖後證明死因與延誤就醫有直接關聯,涉過失致死罪嫌,予以起訴。
: 3.新聞連結:
: (超過一行或有中文網址請縮個網址! 板規內文有提供縮網址網站)←看完可刪除此行
: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6/8792073.shtml
: 4.備註:
: (一個人一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超貼者劣文"請注意")
: 以後如果有人倒在你家門口或店門口趕快把門關起來當作沒看到
作者: Cj3636736   2014-07-09 10:18:00
真不知鬼島法律是用來保護誰的
作者: akway (生活就是要快樂)   2014-07-09 10:25:00
保護權貴
作者: sucktime (刻劃臉譜)   2014-07-09 10:25:00
鬼島法律都一些智障念爛的
作者: awangya (阿丸兄)   2014-07-09 10:27:00
看到人在別的車上面被拖行 去救人還會被加害者告
作者: EAFV (流浪貓)   2014-07-09 10:29:00
誰叫你沒有大連艦隊
作者: laukun (崛起)   2014-07-09 10:36:00
檢察官:眼睛沒X光功能嗎? 不知他有顱內出血嗎 起訴!!!!
作者: QUIBECK (☆榮舞衣子大好き☆)   2014-07-09 10:52:00
這種事情太多了 所以才沒有人敢理
作者: s860134 (s860134)   2014-07-09 11:02:00
你也知道檢察官起訴判罪成功率有多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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