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執行公權力,所以行為規範的要求是比較高,內政部近期也會邀集役政署、台灣警察專
科學校及警察大學等相關機關共同研商警校生受替代役基礎訓練時的管理訓練問題,訂定
更嚴謹管理辦法。
內政部指出,今年第135梯次替代役為警大、警專畢業生專列梯次,因為警校生都已完成2
至4年的警察養成教育,因此訓練班幹部基本上都會給他們較大的尊重,並由其推派自治
幹部,進行自我管理,由訓練班幹部從旁輔導。
內政部表示,經調查替代役第135梯警校生的確有其中一個中隊,離營時間較為匆忙,部
分役男因皮鞋、運動鞋及物品不再有使用機會而未帶走,管理幹部也沒有及時嚴格要求,
造成內務不整和環境骯髒的情形,的確不符合紀律。
依據《替代役實施條例》規定,完成警察養成教育人員且未履行兵役義務的役男須接受替
代役基礎訓練,從2007年起,警大、警專學生畢業後,都會到成功嶺替代役訓練班接受替
代役基礎訓練,至今8年、共9千餘位警大及警專學生完成訓練,過程沒有發生重大違紀事
件。(徐珮君/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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