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好像沒什麼合適的標題可以選
所以,只能在這邊貼一下這號重要解釋
http://www.judicial.gov.tw/constitutionalcourt/p03_01.asp?expno=721
重點:
1. 現行單一選區兩票制之並立制,合憲
(一票投人,一選區1人+一票投黨,政黨比例代表制,各自計算合憲)
2. 政黨比例代表席次,合憲
(現在113席合憲,打臉DPP跟王金平提到的席次增加主張)
3. 政黨門檻規定,合憲
(從人數上來算,2.95%政黨票就可以拿到一席,但是現行法規定5%以下政黨就全部
取消席次,導致小黨全面潰敗,例如綠黨在2012就敗掉了。大法官認為合憲)
結論:
大法官幫現在的選制,都背了憲法的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