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沒報警擒匪 北捷恐遭民事求償近6千萬

作者: chachameow (chacha)   2014-05-29 06:25:41
1.媒體來源:
東森新聞
2.完整新聞標題/內文:
沒報警擒匪 北捷恐遭民事求償近6千萬
3.新聞連結:
http://news.ebc.net.tw/apps/newsList.aspx?id=1401275854&cat=MRT
北捷發生殺人事件,從報警是乘客報的,到和歹徒對抗,也都是乘客冒著危險自力救濟,
甚至最後要制伏歹徒,也是見義勇為的民眾把鄭捷壓制在地,從頭到尾捷運公司根本都沒
有,盡到保護乘客和管理之責,所以依照民法的規定,死者家屬和受傷乘客,是能夠對捷
運公司,要求民事賠償,死者的金額最少千萬起跳,換言之,捷運公司可能因為這起事件
,面臨將近六千萬的賠償請求。
隨著奪命鈴聲響起,鄭捷在車廂內大開殺戒,民眾除了拿起雨傘和他退抗,車箱內卻看不
見一個捷運員工現身相助,等到列車進站鄭捷上了月台,只有民眾拿起報架丟向鄭捷阻攔
殺戮,捷運站的保全人員和值班站長,卻站的老遠不知所措,這時民眾早已報警求援,但
捷運公司卻還不知道該找誰來幫忙擒匪,眼見鄭捷竄上出站口就要逃逸,還是民眾見義勇
為合力將鄭捷制伏在地,隨後趕到的警力,只是補強的銬上手銬,但依舊不見捷運人員為
阻止慘案的擴大,做出應有的作為,也因為捷運公司的怠惰,造成四人死亡24人輕重傷,
一名死者家屬,最少能求償千萬,那是因為不管捷運公司是故意或過失,都讓鄭捷在車廂
內外侵害到乘客,免於恐懼的權利,這就不是單單付出560萬慰問金和保險理賠能夠了事
,而是可能面臨到,死傷者合併求償超過六千萬,難怪捷運公司要這樣做。
28名死傷者,只請一名律師協助,擺明不想讓被害者有太多的法律諮詢,進而知道北捷要
負起,不亞於鄭捷殺人的責任,難怪北捷在頭七前,要死者家屬簽下和解書好藉此擺脫它
,應該負起的責任。
4.備註:
不要臉的垃圾北捷 疏失一大堆 還要死者家屬簽下和解書好藉此擺脫它 根本垃圾
作者: jarry1007 (我前戲要做足90分鐘)   2014-05-29 06:29:00
北捷是殺人共犯
作者: xavierhiroki (Morrissey)   2014-05-29 06:29:00
謀口林
作者: b2202761 (嵐水滴)   2014-05-29 06:30:00
其實我想問 在哪一個國家 捷運裡面有配置 保全人員
作者: saulesmeitas (太陽女)   2014-05-29 06:33:00
為什麼一句話裡面,要用這麼多,逗號
作者: EatMe37 (= ==")   2014-05-29 06:36:00
應該不少 怕被炸 地鐵算反恐維安重點之一吧
作者: pogpoq1 (迫格迫Q)   2014-05-29 06:36:00
3樓,大陸
作者: vincent1234 (ABCDEFGHI)   2014-05-29 06:36:00
請PO要求簽和解書的影片或照片!不要隨媒體起舞!
作者: newtonyd (newtonyd)   2014-05-29 06:37:00
原來唐孝子及董哥狂酸年輕人是為了替北捷解套
作者: chaoms (小企鵝)   2014-05-29 06:37:00
沒人譴責記者~唉~
作者: epistemie (1111)   2014-05-29 06:37:00
扯 很多地方值得上色
作者: vincent1234 (ABCDEFGHI)   2014-05-29 06:38:00
每次都罵大陸..現在終於拿大陸當榜樣?
作者: kkb702564 (神野)   2014-05-29 06:38:00
簽名檔那個壽司是筒仔米糕吧@@?
作者: newtonyd (newtonyd)   2014-05-29 06:39:00
文森也真好笑,新聞是原Po製造出來的嗎?找錯人了吧
作者: vincent1234 (ABCDEFGHI)   2014-05-29 06:40:00
原PO有寫備住
作者: hongtm (台灣加油)   2014-05-29 06:42:00
怪了 不叫鄭家賠 卻叫北捷賠 反正全民買單嗎? 靠
作者: sunluna (海になりたい)   2014-05-29 06:43:00
原來捷運站裡有員工喔...
作者: hongtm (台灣加油)   2014-05-29 06:43:00
冤有頭債有主 才對吧
作者: epistemie (1111)   2014-05-29 06:44:00
站的老遠不知所措還不知道該找誰來幫忙擒匪全是民眾自力救濟 隨後趕到的警力,只是補強的銬上手銬
作者: monismile (古今多少事)   2014-05-29 06:47:00
備註確定不改?
作者: epistemie (1111)   2014-05-29 06:47:00
要死者家屬簽下和解書好藉此擺脫它應負的責任真的簽了嗎
作者: CalStan (阿炮阿婆∣(-_-)∣)   2014-05-29 06:48:00
不該全民買單 被害人大部分都是在車上就遇害了在月台上有沒有馬上逮捕根本沒差
作者: newtonyd (newtonyd)   2014-05-29 06:52:00
28名死傷者,只請一名律師...那段也請原PO刪除好嗎?我們看了好難過
作者: mrschiu (布萊恩的老婆)   2014-05-29 06:58:00
如果精神鑑定證明他有精神疾病他可以免死喔..鄉民如何看..
作者: epistemie (1111)   2014-05-29 07:08:00
好奇請教一下刪改的建議是為何?
作者: monismile (古今多少事)   2014-05-29 07:12:00
這種殺法最好沒病啦 不能關一輩子不如別鑑定直接
作者: w76530   2014-05-29 07:28:00
真的去告能告的贏嗎?這種說法感覺就是死要錢...
作者: chivalry70 (火鍋)   2014-05-29 07:33:00
嗯 捷運局毫無疏失 謝謝指教 講這麼多有屁用
作者: miacp ( )   2014-05-29 07:34:00
這斷句有夠詭異的
作者: clkc ( )   2014-05-29 07:39:00
文內好多報導者的判斷句
作者: boogieman (Let the Right One In)   2014-05-29 07:41:00
花錢請的保全都是沒用的
作者: bt9527 (9527)   2014-05-29 07:57:00
文內好多報導者的判斷句 這款記者..
作者: ndr (夢想的彈簧床)   2014-05-29 08:01:00
不會是職業訟棍事務所看到大肥羊來了吧?
作者: simon0702 (Simon Hsu)   2014-05-29 08:05:00
『退』抗是啥?可以吃嗎?
作者: ultratimes   2014-05-29 09:07:00
捷運局:幹!我當然毫無疏失,我只負責興建而已
作者: reil (REIL)   2014-05-29 09:08:00
放任鄭捷脫產的後果
作者: killerken (踢了肯)   2014-05-29 09:27:00
高調
作者: hinajian (☆小雛☆)   2014-05-29 12:14:00
記者又在渲染了 陰森不意外
作者: paulfan (Fan)   2014-05-30 08:23:00
建議樓主千萬別搭北捷了,既然那麼不安全就不要免強
作者: train (唯有時光)   2014-05-30 08:34:00
爛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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