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一句話表達廢死?

作者: qize1428 (倫)   2014-05-25 17:49:22
※ 引述《chengtingXD (chengting)》之銘言:
: 「當正義的制度(死刑)存在,可能造成更大的不正義(冤獄)時,就必須忍痛捨棄掉原本正義的制度」
: 總之,廢死不代表原諒犯罪,只是因為死刑存在,可能造成冤獄等更大不正義存在,所以必須廢除,如果有一天,完全不可能誤判,那死刑當然必須存在
當正義的制度(監獄)存在,可能造成更大的不正義(冤獄)時,就必須忍痛捨棄掉
原本正義的制度」
畢竟人被關流逝的青春
精神的傷害
是金錢無法彌補的
支持法院未定讞前安裝追蹤銬安置在家!
同時嫌犯姓名絕對不能公布!
定讞後才能關!
幹突然想到就算定讞好像也有可能冤獄
還是廢除監獄好了
作者: waloloo (ARIAxヨシノヤ )   2014-05-25 17:50:00
一堆帶電子腳鐐的人都去犯罪了
作者: Searle ( )   2014-05-25 17:50:00
反正廢死覺得錢丟給他 就是補償囉
作者: chengtingXD (chengting)   2014-05-25 17:51:00
關再久冤獄,至少比一槍打掉好...
作者: Searle ( )   2014-05-25 17:51:00
那樓上對墮胎的看法?
作者: chengtingXD (chengting)   2014-05-25 17:53:00
胎兒在刑法裡不是「生命」,是身體法益,須出生才算
作者: henry1234562 (亨利二十三)   2014-05-25 17:53:00
那乾脆不要關好啦 比你冤獄多久都好不是嗎有坐牢的刑罰就有可能有冤獄 所以都不要關 如何?
作者: Searle ( )   2014-05-25 17:53:00
不一定喔 要看你採哪一說
作者: henry1234562 (亨利二十三)   2014-05-25 17:54:00
全部都罰錢了事 反正是冤枉的再還你就好啦這不就絕對沒有冤獄了
作者: Searle ( )   2014-05-25 17:55:00
慘了 如果罰錢的話 富人可以為所欲為了!y
作者: chengtingXD (chengting)   2014-05-25 17:56:00
是因為打死沒有任何回復可能,跟自由刑不同
作者: riker729 (riker)   2014-05-25 17:56:00
很多關到腦袋有病 出來完全不能適應
作者: henry1234562 (亨利二十三)   2014-05-25 17:56:00
你以為失去的時間會還回來就對了?
作者: chachameow (chacha)   2014-05-25 17:56:00
你耍什麼____ 不關起來要讓他繼續犯案喔?
作者: henry1234562 (亨利二十三)   2014-05-25 17:57:00
冤獄40年一樣沒有任何回復可能
作者: riker729 (riker)   2014-05-25 17:57:00
古代不就是判死都能罰錢換生
作者: chengtingXD (chengting)   2014-05-25 17:58:00
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法益是有位階的,不同
作者: henry1234562 (亨利二十三)   2014-05-25 17:59:00
喔 so what? 是不是有入監就會有冤獄?是不是都不用關就不會有冤獄?這麼死刑換成關40年你立場就不一樣了?把一個人從20歲關到60歲 你跟我說跟殺了他有啥區別
作者: chengtingXD (chengting)   2014-05-25 18:01:00
那現在殺了你,跟60年後放你出來,選一個?
作者: jerriver3 (馬鳴)   2014-05-25 18:01:00
別無限上綱成這樣..有機會回復冤獄的人公道就會有很大的差別..
作者: chachameow (chacha)   2014-05-25 18:01:00
你根本在來亂的 你有完沒完 想胡說八道去黑特版啦
作者: henry1234562 (亨利二十三)   2014-05-25 18:01:00
當然選現在殺了我 60年後放出來我還能幹嘛?我是罪犯我當然兩個都不要 怎麼不兩個都廢掉?
作者: jerriver3 (馬鳴)   2014-05-25 18:03:00
那你問江國慶父母,你看她要兒子被槍斃還是20年後還他自
作者: chengtingXD (chengting)   2014-05-25 18:03:00
你沒犯罪,現在殺了你跟以後有機會放你出來,你選死?
作者: henry1234562 (亨利二十三)   2014-05-25 18:03:00
你再討論的案件跟廢不廢死是兩件事
作者: chengtingXD (chengting)   2014-05-25 18:04:00
同jerr大
作者: henry1234562 (亨利二十三)   2014-05-25 18:04:00
在罪證不足的狀態下判罪 本身就是要改善的問題這跟該不該有死刑刑罰完全不同江國慶案問題就是罪證明明不夠 卻硬要先殺問題出在軍法那邊 跟有沒有死刑根本無關你以為關20年出來他會得到多少平反? 失去的時間不再
作者: jerriver3 (馬鳴)   2014-05-25 18:06:00
我同意你囉~其實我也不反死刑,只是覺得兩派的人需要更
作者: chengtingXD (chengting)   2014-05-25 18:07:00
至少必現在馬上死好,這樣還不懂?20年後你40還能娶妻
作者: jerriver3 (馬鳴)   2014-05-25 18:07:00
好的溝通。個人認為對於死刑的執行需要有100%不可能誤判
作者: henry1234562 (亨利二十三)   2014-05-25 18:07:00
只是告訴你 用可能冤獄 來反對死刑 根本搞錯重點同樣的邏輯可以套在 可能冤獄 所以不能關人你看也知道這根本胡說八道
作者: jerriver3 (馬鳴)   2014-05-25 18:08:00
的狀態下才能執行。但現實面就是有許多需要克服的困難
作者: henry1234562 (亨利二十三)   2014-05-25 18:08:00
那就回到現在 你認為鄭捷該不該判死?這麼萬全的證據
作者: jerriver3 (馬鳴)   2014-05-25 18:09:00
所以反廢死的人也應該去支持司法改革確定冤獄不會產生吧
作者: henry1234562 (亨利二十三)   2014-05-25 18:09:00
完全沒有任何誤判可能 結果你廢死 必須放他出來再殺?
作者: chengtingXD (chengting)   2014-05-25 18:09:00
就跟你說死刑重點就是在不能套自由刑案子,還不懂嗎
作者: Searle ( )   2014-05-25 18:09:00
時間也不可逆啦 對一個白關40年的人來說 跟死了有差嗎
作者: jerriver3 (馬鳴)   2014-05-25 18:10:00
相信我...大部分的人都覺得有差,只是要做好的配套
作者: henry1234562 (亨利二十三)   2014-05-25 18:10:00
因為 你只要確定判死刑的絕對不是冤獄就好覺得有差就是邏輯沒想通而已 我就在這糾正邏輯
作者: chengtingXD (chengting)   2014-05-25 18:10:00
鄭捷該死阿,但哪天能100%無誤判,死刑一定要存在
作者: Searle ( )   2014-05-25 18:10:00
所以我覺得死刑不是不可判 而是要更謹慎 不過恐怕淪為道德上的危機不過提出100%無誤判的人,還真的不懂社會科學的意義
作者: henry1234562 (亨利二十三)   2014-05-25 18:11:00
只要存在這種能100%不會誤判的案子 死刑就該存在
作者: Searle ( )   2014-05-25 18:11:00
社會科學沒有什麼叫絕對的東西 跟自然科學不同除非有一天時光機發明了
作者: jerriver3 (馬鳴)   2014-05-25 18:11:00
就我個人觀點而言,我是寧可浪費稅金去換不要錯殺一人
作者: jerriver3 (馬鳴)   2014-05-25 18:12:00
浪費不可逆的人生之後,那就回歸到被冤獄者的個人選擇
作者: chengtingXD (chengting)   2014-05-25 18:12:00
所以不可能100%,所以該忍痛捨棄死刑
作者: Searle ( )   2014-05-25 18:13:00
所以廢死的前提 就不被大家接受了 你要怎麼說服大家支持你
作者: jerriver3 (馬鳴)   2014-05-25 18:13:00
有完全證據如鄭捷案,我認為是可以執行死刑的,個人意見
作者: hagousla (會痛的)   2014-05-25 18:13:00
這有兩個層面,一個是沒辦法100%; 另一個是若是100%,還要不要死刑. 第二個層面在於死刑是處罰,還是威嚇
作者: jerriver3 (馬鳴)   2014-05-25 18:14:00
如果無法做到100%,那我反死刑。學美國無限監禁就好
作者: henry1234562 (亨利二十三)   2014-05-25 18:14:00
錯誤 所以你認為鄭捷不能判死?你認為鄭捷有萬分之一的可能性是冤案?
作者: hagousla (會痛的)   2014-05-25 18:14:00
如果是處罰,我們也不是天主教國家,死刑有何不可. 如果是
作者: chengtingXD (chengting)   2014-05-25 18:15:00
同jerr大
作者: jerriver3 (馬鳴)   2014-05-25 18:15:00
對於真正的心態變異者來說,死刑是無法遏止的..但對於一
作者: Searle ( )   2014-05-25 18:15:00
我也覺得鄭案 已經能達到不會有冤案的可能了
作者: hagousla (會痛的)   2014-05-25 18:15:00
威嚇, 那就要回到死刑有沒有威嚇效果的問題上
作者: henry1234562 (亨利二十三)   2014-05-25 18:15:00
既然存在不可能是冤案的案 那為什麼不能判他死?
作者: henry1234562 (亨利二十三)   2014-05-25 18:16:00
因為有其他人可能是冤案? 那干鄭捷殺人什麼事?
作者: ariel780102 (艾利兒)   2014-05-25 18:16:00
同j大想法
作者: Searle ( )   2014-05-25 18:16:00
誰說取其輕 明案就是從重 罪疑為輕
作者: jerriver3 (馬鳴)   2014-05-25 18:16:00
真的就淪為復仇用..是說我也不覺得單純復仇用有甚麼錯誤
作者: hagousla (會痛的)   2014-05-25 18:16:00
那是第二個層面的問題. 像鄭捷這樣,不管有沒有死刑,都威
作者: chengtingXD (chengting)   2014-05-25 18:16:00
就是因為制度一體適用,鄭捷案ok,他案不一定
作者: hagousla (會痛的)   2014-05-25 18:17:00
嚇不了他~ 他依舊會做些什麼的
作者: Searle ( )   2014-05-25 18:17:00
雖然我支持死刑 但我覺得直接死刑 也讓他太好過了 XD
作者: henry1234562 (亨利二十三)   2014-05-25 18:17:00
那就對了 我死刑難道不能只在這種案才判?那完全沒有必要廢死 限縮死刑判決範圍更實際
作者: henry1234562 (亨利二十三)   2014-05-25 18:18:00
今天 就存在一個 你無論如何判他死都沒問題的
作者: Searle ( )   2014-05-25 18:18:00
同henry意見
作者: hagousla (會痛的)   2014-05-25 18:19:00
立意良好. 但像鄭捷這樣證據如此明確的很少. 所謂的充份證據其實是很動態的
作者: chengtingXD (chengting)   2014-05-25 18:20:00
法律就是一種制度,他存在就是有可能發生,當然個案該
作者: Searle ( )   2014-05-25 18:20:00
「很少」是因為你只看到廢死主張的案子吧..
作者: hagousla (會痛的)   2014-05-25 18:21:00
我並不是主張廢死喔~ 但有很多資料是值得大家多看多想的
作者: chengtingXD (chengting)   2014-05-25 18:21:00
謹慎,問題是那就又回到原本了,就是不可能每個個案訪
作者: Searle ( )   2014-05-25 18:21:00
法務部每次開槍裏面 有幾個是廢死吵得疑案?
作者: hagousla (會痛的)   2014-05-25 18:22:00
有喔~ 你去google就會看到了
作者: Searle ( )   2014-05-25 18:22:00
上次4個裡面是1個吧?
作者: chengtingXD (chengting)   2014-05-25 18:23:00
所以才說,只要有可能存在更不正義,就必須捨正義阿
作者: hagousla (會痛的)   2014-05-25 18:23:00
幾個我不知道, 但1/4是25%......
作者: Searle ( )   2014-05-25 18:23:00
1:3 結果你又要開始說25%很高了嗎
作者: chengtingXD (chengting)   2014-05-25 18:24:00
「可能存在」,沒人說一定有,但就是可能發生冤獄然而那一個更不正義萬一存在,整個社會正義就會崩潰
作者: hagousla (會痛的)   2014-05-25 18:25:00
我說的是 "像鄭捷這樣證據如此明確"曾經看過廢死的一部紀錄片,講的是美國的案例,一名黑人槍
作者: chengtingXD (chengting)   2014-05-25 18:26:00
吼QQ,還是不懂我說的制度一體適用,不是個案問題
作者: hagousla (會痛的)   2014-05-25 18:26:00
殺他小時的朋友,在警方提供的證據中,有目擊證人,同時這名
作者: chengtingXD (chengting)   2014-05-25 18:27:00
因為沒有判決能絕對對,但死刑萬一發生,無可挽回
作者: hagousla (會痛的)   2014-05-25 18:28:00
黑人和被槍殺者是不同幫派. 但在辦方的理由中,也有人目擊到殺人的"不是黑人", 而被告和被害以前還是朋友.這是公視播的紀錄片,所以我不知道真實的證據力有多少但這紀錄片說了一件事,看似100%的證據,有時也不是那麼100證據力這東西,畢竟不是我這種沒有親自接觸案件的人可以知道的.但像是鄭捷這樣,有超多人目擊,本來也毫不遮掩的,肯定是少的. 這不是在鼓吹廢死,而是有很多事值得再深入一些大家也經歷過學運,應該也知道,這世界並不如想的那麼簡單
作者: chengtingXD (chengting)   2014-05-25 18:39:00
死刑存在就是可以判,如果證據不足,那叫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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