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捷運凶案 陳為廷廢死主張不變

作者: LPKing (懶%王)   2014-05-25 10:43:31
對,讚成你想法
我們就用以牙還牙、以眼還眼的方式好了
持刀殺人的,就砍去雙手
強姦人的,就宮刑
大概類似這樣,我想廢死會產生更多的支持者吧
因為現在大多都是 殺人償錢、欠債還命 的案子了
他媽的有錢屌就大,殺了人都判那什麼鳥刑的…
※ 引述《diezoo (如￾)》之銘言:
: 我認同陳為廷的想法,我也認為死刑無法斷絕那些可怕的事情發生!
: 不過我認為廢除死刑要有配套~
: 應該要有些可以嚇阻的刑責來代替死刑!
: 比方說鞭刑,挖眼,削足,凌遲後再急救~
: 我們應該要廢除死刑,然後換成一些有嚇阻作用的刑~
作者: Marino (馬利諾)   2014-05-25 10:45:00
不要咧 因為刑罰無法阻止犯罪 所以所有刑罰都該廢除咧
作者: ivorysoap (ivorysoap)   2014-05-25 10:45:00
發廢文的應沒收電腦
作者: GalLe5566 (給力5566)   2014-05-25 10:46:00
同樓上 目前數據顯示任何刑罰的再犯率都很高 應當全廢除
作者: farmoos (farmoos)   2014-05-25 10:48:00
就是台還有許多人支持以牙還牙的暴力古代手段 廢死太遙遠
作者: BLUEBL00D (777)   2014-05-25 10:48:00
廢死是給有錢人政府操作的 你今天犯了死罪 當他保你
作者: teajimmy (吉米茶)   2014-05-25 10:48:00
誰跟談刑罰不能阻止犯罪,只是主張改終生監禁,腦補一堆
作者: GalLe5566 (給力5566)   2014-05-25 10:49:00
廢死:死刑不能阻止犯罪
作者: BLUEBL00D (777)   2014-05-25 10:49:00
對政府有利 他就保你 當你跟他沒關係 看他讓不讓你死
作者: richardm (人偶師)   2014-05-25 10:49:00
挺反服貿不代表挺廢死
作者: BLUEBL00D (777)   2014-05-25 10:50:00
2套操作標準才是反廢死的主張 勿再模糊焦點
作者: GalLe5566 (給力5566)   2014-05-25 10:51:00
所以說 廢死應當求的是司法正義 而不是廢死吧?
作者: BLUEBL00D (777)   2014-05-25 10:54:00
司法永遠不可能有正義 DPP已經是個小國民黨了 這次他站在官方的對立面只是因為對選票有利 千萬別以為他們有多正義 我們能做的就是讓他們別想執政8年 然後用人民的力
作者: happiness08 (love 8)   2014-05-25 10:56:00
補充:不能上麻藥 且不事先告知
作者: BLUEBL00D (777)   2014-05-25 10:57:00
量 儘量把這個社會稍為變的公平一點
作者: yoshiringo (《高雄版東海》)   2014-05-25 11:07:00
廢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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