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林飛帆FB

作者: caselook (幸福要懂得耕耘)   2014-05-23 10:48:41
引文恕刪~~
※ 引述《stradadelsol (史抓達達獸)》之銘言:
: 能完完整整做出預防相對價值懲罰的 因為你永遠不知道他會傷害多少人
: 但最高刑責即是死刑
: 對於此事件 就算凌虐他 也無法為他所做的事付出完整的代價
: 這就是大家目前心裡所期待 "付出代價" 等價交換
: 卻始終無法有個能讓自己嚥下這口氣理由 因為不管怎麼做 在他一條有限的生命裡
: 始終都付出不完
: "預防犯罪"則是另一個可以討論的面向
: 但在現在目前一片氣憤當中 感情抒發期 這方面的討論就比較少了
: 因為大家都在想 如何讓他付出"對等的代價"
: 但這在每個人心中的那把尺 不同度量的標準下是很難有一個結論的
莊子說:「無用之用,是為大用」。
以鄭某的狀況來說,國家有必要成立一個「神風特攻隊」。
像這種反社會人格的人,又敢於付諸行動者,也是一種「社會資源」。
治理國家,必須要用王道,但也必須在必要時使用霸道。
民主法治是王道,顛覆暗殺則是霸道。
將鄭某這種人的大腦植入晶片,徹底將之精神控制,思想改造,
讓他成為國家的殺人機器,平時負責槍殺人犯的法警工作,
必要時,替國家從事暗殺活動,甚至自殺攻擊。
用他殘存的賸餘價值(生命)來替國家社會做事。
就是一種將功折罪的方法。
在法理上,無正當理由而剝奪他人生命權、生存權者,就已經不具備
合法存在的正當性了。因此,是有必要與世隔絕。
只是,這種特殊的失心瘋卻具備「再利用性」。畢竟,在一般社會價值上,
讓一個殺人犯去從事殺人的工作,遠比培養一個正常人去幹殺手要合理的多。
在「哭泣殺神」中,只要用電話語音就能控制一個人去執行殺人任務,
以現代腦神經科學及催眠技術的發展,讓一個人完全被洗腦,應該不難。
這是很適切的處理方式,畢竟,隨機殺人是他理性思考下所作出來的行為。
所以,國家以公權力「徵召」他從事特別危險任務,也是合情合理合法的事。
他的任務所得,剛好可以拿來彌補被害人的民事賠償。
如果在任務中喪生,撫卹金也是給被害人家屬或是國家設立的被害人賠償基金。
如果真如鄭某的願,把他槍斃了事,確實是便宜他了。
讓他變成一個活死人,一個殺人機器,對於社會來說,反而是資源回收再利用。
何樂而不為呢?
作者: hihimen (aa)   2014-05-23 10:51:00
這篇言論跟板南線跟鄭捷,淡水線交給我那篇一樣想紅?
作者: fsuhcikt (後門幹屎哥)   2014-05-23 10:52:00
不知所云
作者: callmeanswer (80摳)   2014-05-23 10:55:00
賭神說你看不到我 你就真的看不到他ㄇ
作者: slashdot (方法是朕想出來的)   2014-05-23 10:55:00
???
作者: diablo81321 (流月城七殺提督)   2014-05-23 17:54:00
然後你會發現你罵了KMT之後隔天鄭捷就來找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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