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的支持廢除死刑,
因為死刑完全沒有辦法避免與預防已經抱著必死決心的犯罪行為,
死刑在我眼底,就像無能政府執政失敗請辭,
沒辦法解決問題只能持續更換以卸責的免洗官員一樣廉價。
這個世界需要的是超越死刑,生不欲死,
使加害人完全負擔生命責任的刑責懲罰。
例如【斷手斷腳加上化學去勢,然後釋放自由生活自理】。
扛著懲罰活下去,才是對於生命最大的負責。
有人質疑這樣的方式扭曲暴力有違人道,
但我們必須要先定義什麼是扭曲暴力,
才能去論什麼樣的行為才是扭曲的。
生命本身還有無限的可能性,殺害他人等於否定他人的可能性了,
人權是很重要的,而奪取他人生命是最大的人權侵害,
所以基本上我認為沒有什麼是比奪取他人生命更暴力的行為了,
誰都沒有合理剝奪他人生命的權利,就連政府都是如此。
所以人類只能在那些犯罪者的身上,實際並有效地附加上他人生命責任的重量,
讓他們繼續負荷刑責的後果活著,活的下去的犯罪者自會有一番反省,
活下去也會有誤判冤獄翻案的機會。
同時活著的人更能有效地回應,造就悲劇背後的社會機制問題,
給予社會學習與演進的機會,
是個超越支持死刑與廢除死刑的第三種選擇。
如果我今天被神風特攻的隨機無差別殺人者所害,
我希望他能夠負擔我的生命重量而活,即使選擇其後自殺也好,選擇繼續活下去也罷。
能選擇活著而有了對於尊重生命的新的體悟的人,有機會成為更生者去演講,
啟示與警示更多人對於生命重量的認知。
正因為犯罪者不懂什麼叫做尊重生命,所以我們必須讓犯罪者學會生命的重量,
現行的監禁與死刑,都不是使犯罪者學會負擔生命責任有效的方式。
扛著懲罰活下去,重新接受對於生命的教育,才是對於生命最大的負責。
這是他的生命的重量,也同時是我們的生命重量,
這絕對不會是草草一個死刑執行後就能達到的境界,所以我反對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