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如果當時有人見義勇為把鄭捷打死怎麼判

作者: kapasky (偽卡巴斯基)   2014-05-21 19:18:33
※ 引述《DarkLeaf (墨葉)》之銘言:
: ※ 引述《OLM (歐買尬得)》之銘言:
: : 現場為何不幾個人集結一下去圍毆他
: : 有勇者出來見義勇為的話應該可以讓死傷人數不要變這麼多
: : 如果不小心把鄭捷打死了
: : 該名勇者要負擔怎麼樣的刑責
: : 有請鍵盤法律人幫回答
: 你好,我是鍵盤法律人030
: 如果不小心把兇手打死了
: 基本上應該成立義憤傷害致死or義憤殺人
: 然後可以主張正當防衛
: 我自己覺得 不會變成防衛過當...畢竟他都砍這麼多人了
: 然後正當防衛的要件不一定要自己是被害人
: 你看到別人被砍衝過去打兇手也是成立的
: 以上簡略回答:P
正當防衛有其「正當範圍」的。之前當警察的舅舅說,法官判這種案會參酌你在反擊時:
1.對方是否有致命武器
2.對方是否已經被你擊倒
簡單來說,要是1.沒有,你把對方打死就會明顯過當。而且必須是「致命武器」,
刀阿槍阿什麼的,棍棒之類的不行(雖然這類鈍器重擊要害也可能致命)
要是2.已經達成,法官會判定已倒地的人是「失去威脅能力」,
你如果再上去補兩三腳不小心把他腸子踹斷大量內出血死掉了,那就會明顯過當。
作者: berryc (so)   2014-05-21 19:19:00
如果你沒有武器,只用拳頭想把拿刀的人制服...根本是做夢
作者: arhuro (什麼都沒有)   2014-05-21 19:20:00
所以不能跟葉問一樣把他壓在地上連環拳伺候! 太悲憤了!
作者: berryc (so)   2014-05-21 19:20:00
除非你是抱著要把人殺掉的覺悟出手(出手還不見得打的死人)
作者: mmzznnxxbbcc (黃囧龍)   2014-05-21 19:20:00
看時機吧 必須在危難當時 不是之前或之後
作者: mmzznnxxbbcc (黃囧龍)   2014-05-21 19:21:00
光是時機這點 我覺得大部分反擊兇嫌都無法算正當防衛
作者: berryc (so)   2014-05-21 19:21:00
這要是出力夠大可是會出人命的...如果你還抱著"活人拳"的想
作者: germun (ger)   2014-05-21 19:21:00
被判刑總比被砍死好 而且倒地是要失去意識沒有威脅能力才算
作者: ldsdodo (ldsdodo)   2014-05-21 19:21:00
要壓制好不讓他反擊 也要受過訓練吧 這對普通人來說太難
作者: sazdj (大安金城武)   2014-05-21 19:23:00
問題是怎麼判斷已經被擊倒,倒地哀嚎,該怎麼辦?
作者: vyjssm (散人)   2014-05-21 19:23:00
人發瘋的時候再瘦小都擋不住,只怕抵擋的過當不了
作者: sazdj (大安金城武)   2014-05-21 19:24:00
立即離開,又怕被報復,打死它又不行
作者: sazdj (大安金城武)   2014-05-21 19:26:00
而且,如果對方持有非致命但顯有造成重大傷害的武器,要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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