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buser 2025-11-16 23:44:02請教各位版大
1.
富邦複委託美股ETF賣出時,成本只能用平均法嗎?
有無誰選用過先入先出後進先出嗎
2.
美股ETF配息預扣30%
而「富邦證券海外所得通知」上的"營利所得(71)金額"是已扣除30%稅後的淨配息
報稅系統上填報這項時,有說法是需要填具"扣稅前的金額"
(覺得奇怪,富邦通知單非給予"扣稅前金額",若該填是扣稅前金額,那還要自己
反算。當然,除以0.7反推很單純,但懷疑真是這樣)
到底是要填報稅後還是稅前金額呢?
(說法是營利所得(71)金額要填扣稅前金額 &
"基本稅額計算欄位內,所得來源地稅務機關發給之同一年度納稅證明已納稅額"再填預扣
稅額)
幾種填寫組合中,最不可能填扣稅後金額、且已納稅額又再填報吧
至於
填扣稅前金額,配上填寫已納稅額 VS
填扣稅後金額,配上已納稅額輸入0
兩種計算仍然不同,gemini分析是前者合法且更能發揮預扣稅的折抵效用
3.
有人匯撥富邦轉富邦過嗎? 有無什麼可能較大的缺點 (一邊手續費低得多..)
匯撥後成本兩邊會一起平均吧
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