藉這篇發問,很多版友說要每年申報
但如果是走海外券商做指數化投資,就像放AOA只進不出
我根本沒有已實現海外所得可以報呀?
這樣是不是我每年都要算一下報酬,
找一天賣出50%還是多少比例的部位,再立刻買回
讓每年都有已實現海外所得,並控制在免稅額以內
萬一未來國內有需要將全部資金一次匯回,才不會遇到上一篇的問題
還是其實資金不大,沒有個五千萬一億,這樣做是多此一舉
以上一篇來說,算起來一次匯回3000萬
以賣價20%計,也可以控制在基本所得額670萬以內
※ 引述《ryanchiang70 (ryan)》之銘言:
: 爬了一些文,
: 有些不確定, 想請教一下.
: 如果用海外券商每年所得超過100萬要申報,
: 如果總所得超過670萬要繳稅20%
: 另外是如果有水單當成成本來計算所得,
: 如果無從計算就用賣價20%當獲利,
: 上述是繳稅原則應該沒問題吧,
: 那是不是有漏洞呢?
: 如果我每年賺1000萬, 然後三年共賺3000萬,
: 如果我每年乖乖報稅是不是每年要繳(1000萬-670萬)*20%=66萬元,
: 那不如我裝傻, 三年後匯回來3000萬, 然後說沒憑據,
: 那海外獲利就變成3000萬*20%=600萬,
: 600萬因為低於670萬, 所以不用繳稅.
: 請問這樣認知有問題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