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複委託or海外券商

作者: littlemummy (小木乃伊)   2020-01-03 18:40:03
就理論上而言 如果美國真的要查遺產稅
哪怕是複委託 都可以查得到 而且可以從複委託端下命令追繳遺產稅
但實務上而言 透過複委託 只要把帳號密碼憑證給繼承人
真的出事的話 網路下單 三天後錢就匯回台灣
就算你的繼承人沒有你的帳號密碼憑證 只要去找你的複委託商
請他們幫忙用人工下單 複委託這邊只要不說
美國又哪會知道你出事了 頂多是人工下單手續費會高點而已
換句話說 你的繼承人只要不去跟美國講你出事了
美國怎會知道當下買賣是不是你本人還是繼承人
因此就實務上而言 美國也知道複委託會面臨的情形
但不是只有台灣而已 全球非美國本地資金透過複委託買賣都會有此情形
但美國為何都不查 因為查下去 全球資金就會大離開
這對於美國需要全球資金幫助美國股市炒高行情 盡而美國也會獲益的利益是有衝突的
相較於吸引全球資金美國所獲得的利益 遠比去抓什麼遺產稅還要來的更多
因此就理論上而言 買美國股票透過複委託有可能逃不了遺產稅
但實務上而言 這種事情還未發生過 其他全球國家透過複委託買賣也是如此
至於海外美國券商嗎 因為是本人直接掛在海外美國券商名下
當下買賣可能沒問題 但之後若出金要匯回台灣
有聽過海外券商要求證明身分或證明當事人尚健在才可以匯回台灣的
而因為是直接掛在美國券商名下 所以執行遺產稅是不手軟的
除非你買的是本來就免遺產稅的標的 比如美國政府公債 公司債
非美國本地註冊發行的股票基金等
※ 引述《ayisgoodman (迷失方向喪失目標)》之銘言:
: 個人看法,用複委託並不會完全逃掉遺產稅的問題,請不要忘記過去兆豐銀的事件被美國查
: 到,只是看要不要做要不要查,又或者留下一個手段以便不時之需
作者: jason751231 (大牛)   2020-01-03 19:07:00
作者: ken812025 (右名)   2020-01-03 19:17:00
推一下
作者: ayisgoodman (迷失方向喪失目標)   2020-01-03 19:22:00
看了你的回文,我覺得你是比較懂我想說的是什麼且相對比較友善的,綠角有兩篇關於複委託的文是我想說的,我是在2014年開海外證券,目的是為了投資除了台灣跟美國以外,其他國家的公司,也就是adr,當時也是有看綠角那兩篇關於複委託的文
作者: barkleyc (嘎瓜)   2020-01-03 19:31:00
沒用過複委託的人想請問 可以這樣直接讓家人委託下單??
作者: ayisgoodman (迷失方向喪失目標)   2020-01-03 19:38:00
我沒有選擇複委託,就是不喜歡我買進的資產掛名在台灣券商底下,感覺就像我出錢買的國外房子,但是房子不是登記在自己名下的感覺
作者: badfood (為自己加油)   2020-01-03 19:43:00
有差嗎 你在海外折扣券商買的 也不是登記在你名下啊
作者: avigale (阿比蓋爾)   2020-01-03 19:43:00
複委託電子下單的話, 確實是認憑證, 憑證就代操作.但帳戶持有人死亡是另外一回事, 死亡當日權利義務即終止.
作者: ayisgoodman (迷失方向喪失目標)   2020-01-03 19:45:00
選擇複委託是怕自己出事,但要是出事的是複委託的台灣券商呢?這時你買的資產又掛在它名下
作者: avigale (阿比蓋爾)   2020-01-03 19:47:00
再操作涉及偽造文書, 資產也視為遺產, 複委託更好查稅.
作者: flypenguin (企鵝)   2020-01-03 19:50:00
在美國券商買的,也是在券商名下喔
作者: ayisgoodman (迷失方向喪失目標)   2020-01-03 19:50:00
to badfood 但是美國你可以選擇有有美國證券投資人保護組織( SIPC)提供的上限為50萬美金的基本保險,其中現金保險以25萬美金為上限。的券商
作者: littlemummy (小木乃伊)   2020-01-03 19:51:00
複委託是匯回當事人戶頭 之後繼承人要繼承是要繳台灣遺產稅的 總比用海外券商遺產匯不回來或家人很難處理 要飛到美國取回遺產 還要繳遺產稅來的好吧~~很多台灣複委託券商的上手都有參加保護機制
作者: ayisgoodman (迷失方向喪失目標)   2020-01-03 19:54:00
還有finra,差別差在那呢?海外券商出事,美國那邊知道資產持有人是我,複委託券商出事,美國不知道資產持有人是誰。
作者: littlemummy (小木乃伊)   2020-01-03 19:55:00
就我所知 富邦上手有瑞豐亞洲券商和美國花旗券商兩者都有50萬美金額度~~另外即使透過複委託 保管股票的券商是美國上手券商不是台灣券商喔~~ 保管的股票也是用銀行信託專戶保管比如說 我是用富邦複委託的 我對帳單顯示我的存股是保管在美國花旗銀行信託專戶裡
作者: ayisgoodman (迷失方向喪失目標)   2020-01-03 19:59:00
我開海外證券,我會有海外券商出事的風險,這是每個投資人都會有的風險,我用複委託,我有複委託券商出事的風險跟海外券商出事的風險。
作者: littlemummy (小木乃伊)   2020-01-03 20:01:00
這些問題會落入無限循環 衡量自己喜歡哪個 就去選擇適合自己的方式 凡事都有好壞的~
作者: ayisgoodman (迷失方向喪失目標)   2020-01-03 20:07:00
最後我個人主觀想法,我認為用不用複委託跟年齡層有關,20-40歲的人以投資人算年輕了,然後要擔心死後錢拿不拿的回來這問題,說實在話想的太遙遠了,過世之前還有沒有錢可以用可以花,還有沒有遺產都是未知數咧。
作者: avigale (阿比蓋爾)   2020-01-03 20:13:00
可是你擔心券商會出事耶…
作者: ayisgoodman (迷失方向喪失目標)   2020-01-03 20:16:00
可是五六十歲的中年人可以選擇複委託,因為大多有家庭,人生也過半,提早規劃是合情合理,但是要面對兩個券商的風險,尤其是複委託券商,機率小,但不能說它完全不會發生
作者: hensel (hensel)   2020-01-03 20:18:00
記得家人間要講好,就算拿回來複委託,變成遺產後的處分,搞不好有愛爭的家人會互告。 不過這個是另個面向的問題就是了。
作者: ayisgoodman (迷失方向喪失目標)   2020-01-03 20:24:00
to avigale 誰不擔心券商會出事呢?我有點不清楚你想表達的意思是什麼? 可以說明確一點
作者: jason751231 (大牛)   2020-01-03 11:07:00
作者: ken812025 (右名)   2020-01-03 11:17:00
推一下
作者: ayisgoodman (迷失方向喪失目標)   2020-01-03 11:22:00
看了你的回文,我覺得你是比較懂我想說的是什麼且相對比較友善的,綠角有兩篇關於複委託的文是我想說的,我是在2014年開海外證券,目的是為了投資除了台灣跟美國以外,其他國家的公司,也就是adr,當時也是有看綠角那兩篇關於複委託的文
作者: barkleyc (嘎瓜)   2020-01-03 11:31:00
沒用過複委託的人想請問 可以這樣直接讓家人委託下單??
作者: ayisgoodman (迷失方向喪失目標)   2020-01-03 11:38:00
我沒有選擇複委託,就是不喜歡我買進的資產掛名在台灣券商底下,感覺就像我出錢買的國外房子,但是房子不是登記在自己名下的感覺
作者: badfood (為自己加油)   2020-01-03 11:43:00
有差嗎 你在海外折扣券商買的 也不是登記在你名下啊
作者: avigale (阿比蓋爾)   2020-01-03 11:43:00
複委託電子下單的話, 確實是認憑證, 憑證就代操作.但帳戶持有人死亡是另外一回事, 死亡當日權利義務即終止.
作者: ayisgoodman (迷失方向喪失目標)   2020-01-03 11:45:00
選擇複委託是怕自己出事,但要是出事的是複委託的台灣券商呢?這時你買的資產又掛在它名下
作者: avigale (阿比蓋爾)   2020-01-03 11:47:00
再操作涉及偽造文書, 資產也視為遺產, 複委託更好查稅.
作者: flypenguin (企鵝)   2020-01-03 11:50:00
在美國券商買的,也是在券商名下喔
作者: ayisgoodman (迷失方向喪失目標)   2020-01-03 11:50:00
to badfood 但是美國你可以選擇有有美國證券投資人保護組織( SIPC)提供的上限為50萬美金的基本保險,其中現金保險以25萬美金為上限。的券商
作者: littlemummy (小木乃伊)   2020-01-03 11:51:00
複委託是匯回當事人戶頭 之後繼承人要繼承是要繳台灣遺產稅的 總比用海外券商遺產匯不回來或家人很難處理 要飛到美國取回遺產 還要繳遺產稅來的好吧~~很多台灣複委託券商的上手都有參加保護機制
作者: ayisgoodman (迷失方向喪失目標)   2020-01-03 11:54:00
還有finra,差別差在那呢?海外券商出事,美國那邊知道資產持有人是我,複委託券商出事,美國不知道資產持有人是誰。
作者: littlemummy (小木乃伊)   2020-01-03 11:55:00
就我所知 富邦上手有瑞豐亞洲券商和美國花旗券商兩者都有50萬美金額度~~另外即使透過複委託 保管股票的券商是美國上手券商不是台灣券商喔~~ 保管的股票也是用銀行信託專戶保管比如說 我是用富邦複委託的 我對帳單顯示我的存股是保管在美國花旗銀行信託專戶裡
作者: ayisgoodman (迷失方向喪失目標)   2020-01-03 11:59:00
我開海外證券,我會有海外券商出事的風險,這是每個投資人都會有的風險,我用複委託,我有複委託券商出事的風險跟海外券商出事的風險。
作者: littlemummy (小木乃伊)   2020-01-03 12:01:00
這些問題會落入無限循環 衡量自己喜歡哪個 就去選擇適合自己的方式 凡事都有好壞的~
作者: ayisgoodman (迷失方向喪失目標)   2020-01-03 12:07:00
最後我個人主觀想法,我認為用不用複委託跟年齡層有關,20-40歲的人以投資人算年輕了,然後要擔心死後錢拿不拿的回來這問題,說實在話想的太遙遠了,過世之前還有沒有錢可以用可以花,還有沒有遺產都是未知數咧。
作者: avigale (阿比蓋爾)   2020-01-03 12:13:00
可是你擔心券商會出事耶…
作者: ayisgoodman (迷失方向喪失目標)   2020-01-03 12:16:00
可是五六十歲的中年人可以選擇複委託,因為大多有家庭,人生也過半,提早規劃是合情合理,但是要面對兩個券商的風險,尤其是複委託券商,機率小,但不能說它完全不會發生
作者: hensel (hensel)   2020-01-03 12:18:00
記得家人間要講好,就算拿回來複委託,變成遺產後的處分,搞不好有愛爭的家人會互告。 不過這個是另個面向的問題就是了。
作者: ayisgoodman (迷失方向喪失目標)   2020-01-03 12:24:00
to avigale 誰不擔心券商會出事呢?我有點不清楚你想表達的意思是什麼? 可以說明確一點
作者: captain6 (上尉)   2020-01-03 12:43:00
請問一下,這裡提到的美國政府公債免遺產稅,請問有包含相關的ETF嗎?例如TLT、IEF等
作者: avigale (阿比蓋爾)   2020-01-03 13:33:00
你說的很對, 每個人面對的風險不一樣, 對同樣風險的衡量也不一樣. 但不用過度重視券商的風險, 卻輕忽人生的無常.
作者: daze (一期一會)   2020-01-03 13:37:00
To captain6: 只有直債才免遺產稅,ETF不算。
作者: Ischolar (happy new year)   2020-01-03 13:51:00
Boglehead都因為稅務建議非美投資人投資英股。但台灣投資人都不在乎遺產稅,綠角這點真的害人
作者: ENEP (Moo)   2020-01-03 14:56:00
並非所有人開複委託都是想要規避遺產稅的 就算資產持有人過世 在台灣法律下 只要一通報銀行帳戶就是直接鎖定開始遺產流程 你在此時是不可能動帳戶裡面的東西的複委託遺產的最大好處是他在台灣金融體系下有帳目 就算真的要繳遺產稅給美國 至少你可以確定那筆錢還是在那邊海外券商要走繼承或是遺產流程 你要怎麼提供文件給美國IRS證明你是他的繼承人? 繼承流程怎麼走? 這到目前都沒有解答就算真的找的到人 該人必須了解NRA在美國的遺產手續加上台灣遺產流程 要請這種人 會比複委託的手續費便宜嗎?
作者: dmaple (楓)   2020-01-03 16:36:00
遺產律師最少4000美金
作者: loveFigo (對酒當歌 人生幾何讓人受)   2020-01-03 16:51:00
美國卷商匯出會打電話來跟本人確認,才會匯款(至少FT跟Charles Schwab是這樣)
作者: csjan (...)   2020-01-03 16:54:00
我個人有想過買意外險對沖 300萬每年不到2000元但想一想 也不會有人因為沒有這筆錢而過得不幸福於是就決定do nothing 等資產更多或有人要我養之後再說
作者: Ischolar (happy new year)   2020-01-03 16:57:00
英股就有一千多萬的遺產稅額度。何必為了美股要避遺產稅花兩千去買三百萬壽險
作者: opie (giddy)   2020-01-03 17:16:00
英股對非本國人不是免遺產稅嗎?
作者: avigale (阿比蓋爾)   2020-01-03 17:29:00
幾個名詞要釐清, 是英國股票, 還是愛爾蘭註冊ETF.
作者: littlemummy (小木乃伊)   2020-01-03 17:39:00
英國股票有遺產稅額度 愛爾蘭註冊ETF歸愛爾蘭管愛爾蘭對非愛爾蘭人免繳遺產稅 所以要避遺產稅最好的方式是開IB買英股或愛爾蘭註冊英國上市的ETF但即使如此 要跑繼承流程也是很耗費時間旅途成本的另外複委託的好處是可以從實務上避開海外遺產稅但匯回台灣後 台灣遺產稅還是避不掉的 但總比被海外券商追繳一次遺產稅 回台有可能再繳一次移產稅好吧甚至海外券商弄不好錢都匯不回來也說不定~~補充一點美國公債ETF:TLT富邦隔年100%退稅(上手花旗)若(上手瑞豐亞洲)就直接不預扣稅了 而海外券商則不定理論上會被扣稅 因為是債券ETF 不是純債券 所以要問各券商~~
作者: rainsilver (00)   2020-01-04 00:18:00
人死亡之後這樣直接用帳密去動是有問題的吧用海外券商匯回來也有紀錄可查按照一般遺產正常程序來辦感覺用複委託來處理就是最好處理的但實際上還是要有操作過的來分享
作者: lovebridget (= =")   2020-01-04 00:25:00
有操作過的是要怎麼分享啦 觀落陰嗎XD
作者: rainsilver (00)   2020-01-04 00:26:00
但另方面來講也是看人啦
作者: lovebridget (= =")   2020-01-04 00:27:00
這題目就自猜自爽而已 實際操作過的人都不能說話了
作者: rainsilver (00)   2020-01-04 00:27:00
搞不好有人覺得死後不用留下東西呃 繼承人去領回來啊怎麼會實際操作過的不能說話看有沒有實際把家人遺產用海外券商搬回來的案例如果沒什麼阻礙又簡單 那當然都用海外券商好
作者: LTpeacecraft (集氣是需要時間的...)   2020-01-04 02:20:00
請正視柏格頭上建議,而不是期待不按正常遺產程序走
作者: SweetLee (人生如戲)   2020-01-04 04:05:00
重點不是繳不繳遺產稅吧 重點是就算你願意繳 那弄回來的流程你知不知道?啊 不是你知不知道 而是你的繼承人知不知道 然後繼承人之間能不能互相信任委由其中一個去辦理?像我三個小孩最大才七歲 如果哪天我和老婆一起翹了 恐怕海外券商那筆錢都沒人知道了
作者: lovebridget (= =")   2020-01-04 04:27:00
話說上PTT和有小孩感覺就兩種族群 怎有這問題 奇怪
作者: wade00123 (DCA)   2020-01-04 08:38:00
Ptt成立至今約25年 很多大學時期註冊的朋友已經成家立業了
作者: csjan (...)   2020-01-04 08:56:00
看了一堆討論 還是覺得用意外險/壽險對沖最實際意外險便宜 壽險隨年齡增長 覺得不划算就該搬回來了意外險300萬1年不到2000元 就當作一年內扣0.06%有人靠我養之後應該就會這樣做 有個2000萬就考慮搬回來意外險可能不能買這麼多 反正還很久遠的事XD在海外的家人有本事就拿回來 沒辦法就算了
作者: Ischolar (happy new year)   2020-01-04 09:47:00
講了這麼多還是用壽險對沖?!
作者: avigale (阿比蓋爾)   2020-01-04 11:17:00
也不是不能理解啦,這其實是一種人類大腦的防衛機制。
作者: SweetLee (人生如戲)   2020-01-04 12:06:00
好如果沒有繼承人問題 又常進出 本來就是用海外券商比較划算
作者: tmot (sdf)   2020-01-04 15:47:00
海外券商另個好處應是可隱匿財產,在某些狀況如離婚時另一半請求剩餘財產分配時可能就查不到這筆
作者: opm (活著堆好積木)   2020-01-05 06:14:00
老婆查不到的意思,您如果意外死亡,這些錢大概也就成為無主帳
作者: peanuts24 (最愛是妳~小寶貝)   2020-01-05 22:46:00
自己開頭講合法程序,遺產稅避不掉,然後講非法的程序可以避稅!沒被抓到都嘛沒事,美國經濟犯罪被抓到有你受的,哪像台灣,抓到就繳回犯罪所得就沒事,沒抓到就賺到
作者: csjan (...)   2020-01-05 22:59:00
用複委託的人的家人,會有主動繳遺產稅的方法嗎?如果沒有的話,就是原po講的實務狀況吧
作者: littlemummy (小木乃伊)   2020-01-06 17:44:00
除非美國想要追繳 不然沒有人乖乖去補繳遺產稅的~~
作者: ENEP (Moo)   2020-01-06 20:06:00
不要亂推你自己的想法好嗎 什麼叫沒有人乖乖補繳 繳稅是義務 美國逃稅後果是非常嚴重的 等到要被追繳或罰款就慘了
作者: rainsilver (00)   2020-01-06 21:54:00
所以就是一切都只是推論 根本就沒有實際案例?
作者: csjan (...)   2020-01-06 22:00:00
實務上根本不可能有人去補繳稅,沒有管道也沒有實際案例那是不是所有用複委託的人都要被扣上逃稅的帽子?
作者: rainsilver (00)   2020-01-06 22:30:00
變成複委託也是不用繳稅?看起來真的沒人實際辦過家人的海外遺產不論是複委託或海外券商
作者: badfood (為自己加油)   2020-01-06 22:44:00
是有看到求救的案例 #1J6VZRt2 (Foreign_Inv)
作者: littlemummy (小木乃伊)   2020-01-07 08:22:00
用複委託賣出後款項匯回台灣時 複委託商不會確認是否本人賣出股票 複委託商只要確認帳號密碼憑證是對的匯回款項的戶頭是當事人本人 就不會親自再打電話跟當事人確認 但是海外券商會打電話再跟本人確認去銀行填海外匯款單時 銀行端也要確認是本人如果海外券商不會打電話確認 入金銀行端也不確認當事人身分 那當然鼓勵大家用海外券商啊~~我是有朋友的家人買過美國基金 後來是請複委託商幫忙先用人工下單全數匯回台灣後 再辦台灣遺產繼承的複委託商的優點在於遺產稅的處理和海外遺產稅的合理模糊空間避稅 如果複委託商連這點優勢都守不住誰還要透過複委託商海外投資啊~~
作者: ENEP (Moo)   2020-01-07 10:11:00
一點都不是合理空間避稅 這就是逃稅
作者: rainsilver (00)   2020-01-07 12:13:00
死亡後繼續使用該帳密賣出匯回 這有問題吧只是有沒有被抓到而已?
作者: avigale (阿比蓋爾)   2020-01-07 13:46:00
不管是複委託還是海外券商, 帳戶所有人死亡後還有活動,不論是交易或是匯款, 都是非法的. 複委託繼承的問題,allan大(RIP)有詢問過券商( http://bit.ly/35qNQGh ),不會有海外遺產稅的問題, 只有國內遺贈稅. 就跟處理國內股票或基金一樣. 如果擔心哪天美國會查, 去英國啊.
作者: SweetLee (人生如戲)   2020-01-07 15:55:00
我覺得allan大說美國國稅局無法知道複委託持股人是誰的理由我不能接受 而是他們知道你非美籍人士 國內已有課稅所以不會給你雙重課稅而已 他們要知道誰買複委託應該是很簡單的事情但其實重點是要是真的要繳遺產稅 複委託券商會協助你準備什麼資料 算好要繳多少然後 叫你繳錢還有 我上次把海外的錢全部匯回來 網路填一填資料 匯回原匯出的戶頭 沒接到任何電話和身份確認 隔天就收到錢了券商是firstrade
作者: daze (一期一會)   2020-01-07 18:23:00
即使不管美國法律,帳戶所有人死亡後還有活動也是觸犯中華民國法律的。即使帳戶所有人生前有授權也不行,授權只有在授權人活著的時候有效。拿死者的郵局提款卡去提款,被其他兄弟姊妹發現一狀告上法庭的案子屢見不鮮。就算把郵局換成海外券商,也是一樣的。
作者: rainsilver (00)   2020-01-07 19:01:00
同上 至少看起來辦這些手續複委託比較好處理不懂怎麼會覺得死後可以去動證券就可以逃稅家人如果沒有很了解怎麼處理海外就是複委託好
作者: ayisgoodman (迷失方向喪失目標)   2020-01-07 21:30:00
SweetLee大,你搞錯了,Little大已經有說了,台灣的法條規定複委託資產是掛名在複委託券商底下。你說美國他們知道你是非美籍人士,國內已有課稅,所以不會給你雙重課稅,這個部份嚴重有誤。1美國遺產稅並不會因為非美籍人士就不課稅,只要你的資產在美國就會課稅,2如果美國因為非美籍人士就不課遺產稅的話,那就更不需要複委託了,為什麼?因為開海外證券美國就完全知道你是非美籍人士了,還知道那些資產是由你買進的。所以最有可能是像little大說的,美國大可以要求複委託券商提供資產持有人名單,但沒有這麼做是希望資金流向美國,投資美國企業,但不代表他們允許,只是目前這樣對他們利大於弊,直到他們想翻臉。
作者: littlemummy (小木乃伊)   2020-01-07 23:06:00
理論是理論 實務是實務 至少就現況而言 全球非美國資金透過複委託的 沒被美國追繳過遺產稅的如果有 以全球那麼多國家資金投資美股來說 少說也也好幾十年了 如果有也就報了~~另外就理論上而言 當事人死亡不能再動帳戶 但若動帳帳戶的 本來就是法律順位上的第一繼承人 其實也好處好處理 並不是什麼罪大惡極的刑事官司 通常走民事或行政裁罰而已 這不是什麼大事情~~
作者: daze (一期一會)   2020-01-07 23:41:00
這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作者: ENEP (Moo)   2020-01-08 01:20:00
你不懂法律可以查 https://tinyurl.com/yeu6x5f7偽造文書是公訴罪 一但告發不得撤銷 嚴重錯誤觀念 請不要再誤導版友了
作者: SweetLee (人生如戲)   2020-01-08 04:01:00
ay大你還是在海外券商打死結 複委託就是幫你拿回錢的 開海外券商就是沒人幫你拿回錢啊為什麼其他稅都只要證明非美國籍就可以免稅 唯獨遺產稅不行?你用海外券商 就沒有抽到台灣的遺產稅 美國為何不能抽?如果原因真的是希望資金流向美國 那幹嘛只抽海外券商的不抽複委託的? 這兩者有甚麼差別嗎? 一樣可以查到投資人身分 一樣有資金流向美國有利美國企業 為何一個抽一個不抽?然後美國稅務局有必要為了有利美國企業 而不照法規來確實抽稅嗎? 這樣不就是怠忽職守了? 合理嗎?所以合理的解釋應該是在於這兩者有差別的地方 也就是複委託他認為台灣就會抽遺產稅了 但海外券商他卻不認為重點就是美國稅局就可以查到複委託投資人身分 你拿他查不到的假設來推論原因 根本一開始就錯了
作者: reasonably (永燦爛 長安寧)   2020-01-09 14:03:00
海外券商遺產怎麼繼承?可以問IB,TD,嘉信的客服啊他們肯定常常處理世界各地的客戶過世的問題目前問到的就是憑該國Court-oriented document,Will我們準備好一份公證遺囑 讓你的繼承人將來給IB券商會請你的繼承人開一個戶頭繼承你的資產券商客服說NRA(非美國人)這樣處理 不會有國稅局介入以上聽來的說法 謹供參考喔 版友可以自己問客服看看
作者: ast2 (doolittle)   2020-01-09 16:46:00
不會有國稅局介入? 所以不用30%遺產稅?
作者: torpp (昌)   2020-01-17 20:59:00
樓樓上這個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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