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複委託 & 美券商相關問題

作者: fenzang (fenzang)   2017-07-16 11:35:23
※ 引述《Berkshire (BRK)》之銘言:
: ※ 引述《stickley ()》之銘言:
: : 已經確認想用國外ETF當作理財投資標的主力,但是因為複委託/美國券商相關問題,
: : 資訊越找越多,功課實在作不完,所以目前幾乎都放在定存而沒投入ETF
: : 相關討論串跟分析,在網路與這版其實都不少,但是有幾個對我而言最重要的問題
: : 想請教各位幫忙給個方向答案
: : 1. 就我所知,透過美國券商投資,正常狀況是台灣美國兩邊都要繳交遺產税,但美國稅
: : 可抵扣台灣遺產稅。而複委託理論上也是要兩邊繳交遺產稅,但實務上美國應不太知道?
: : 所以至少目前,是不是看來用複委託與美國券商相比,遺產稅的部分是複委託比較划算?
: 我不是稅務專家。
: 但只能說依照allen大的「實證」,複委託「目前」美國課不到遺產稅。
: 未來會不會有改變不知道。
: 這裡有篇文章討論美國少收了外國人遺產稅的問題。
: 如果山姆大叔缺錢,未來或許會想辦法卯起來收吧...
: https://goo.gl/J3jDQN
看原PO說投入資金大概1M滿好奇是台幣or美金?
遺產這部分我目前也在研究,自己也還不是很了解,所以希望能在這拋磚引玉一下
(畢竟連badfood大都說自己不瞭解了,想必這應該是比較少人接觸的)
我做了一些研究,但還沒有很確定自己要做什麼選擇,希望能有高人指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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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是長住在美國境內,稅務身分是居民,然後是只有台灣護照的
所以在一些產品會有為了稅務的優勢做分散,像是說:
公司債/部分特別股/海外(指美國海外)股票、REITS等都是用親人的名字持有。
然後部份會有股利所得的美股(ex. NRZ)我是用我的IRA/401k轉去持有,因為個人所得稅
級距是超過NRA withholding 30%的,所以分配其實都要算到對自己稅務有利的持有
整個portfolio不算real estates的話非常尷尬... 大概是2~3M左右
這是一個要多不多、要少不少,一些方法會被固定成本給吃掉滿高比率的
(或許我survey的方法會對badfood兄這類大戶比較有用XD")
我最終的目的是希望家裡任何一個人(包括我)出什麼意外,
都可以很迅速的處理四處的資產,為了這件事情也是傷透腦筋
(這裡的處理不單單是稅,還有整個流程)
然後下面是從居民的角度出發,我不確定對於台灣人來說差別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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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必須先說美國遺產處理絕對不是像各位說的 "人死了繳繳稅就好了" 這麼單純
至少在我身邊的人,很多人遺產都沒有好好處理,所以最麻煩的是走法院的流程
在加州probation的時間常常是拖到2年,因為大部分的人都沒有做遺產處理,所以法院
累積了非常非常多案件,而且probation是有成本的,法院是有可能會分10%~20%的...
所以要處理基本上要盡量避開 "自然死亡自然處理" 這樣
※這裡自然處理是包含遺囑,在美國就算有Will,走probate還是無法避免的
那考量兩個點
1. 人躺在病床上,沒有辦法做處理
2. 人突然死去,沒有辦法做處理
基本上1是相對2好做處理的。1是所有人都應該做的,就是簽power of attorney
這樣人在無法處理的時候可以很快的由他人先行把資產處理掉
(這裡不考慮稅務的問題,我也還沒問美國對於死亡前多久是算遺產/gift)
那2就比較麻煩了,有些人覺得簽了POA之後就萬事OK,但其實在法律上POA在簽署人
身亡後就已經失效了,所以如果你人死後拿著POA其實算是在 "欺瞞" 銀行的。
那對於證券有一個比較簡單的做法就是簽Transfer-on-Death
目前我看到在板上的問題我諮詢後應該用TOD就能解決95%左右了,畢竟版眾的case都還
算是單純。
那TOD有些問題就是 "每個州" 規定不一樣 (所以非居民的情形是什麼呢?)
甚至有些州對於房地產的話TOD是沒有效力的
所以目前我在考量的點是living trust
(當然也是可以用irrevocable trust,但那又是另外的考量了)
設living trust然後把資產轉入基本上就不會有上面哩哩叩叩的問題了
很簡單的就是一個estate tax,然後房地產、有價證券都可以直接丟入living trust
但是要考慮的點estate tax是對於NRA的免稅額很低,非常低,這也是要考量的點
那萬幸是我另一半是拿加拿大護照(好像badfood大也是XD?),所以可以有~2M左右的
tax credit (等於說~5M的免稅額),目前台灣跟美國並沒有treaty,我印象中有的
然後我知道的大概就是澳洲, Canada, UK, 日本(應該有10幾20個 要查一下)
遺產這塊一直都是比較麻煩點,我處理原則是人死了,要"好處理",然後生前盡量
把"稅"給用好,不要想著"人死後"才來花一堆心力處理稅,人死已經是難過的事情
了,不要再有太多麻煩的事情要搞
稅什麼的,我是認為該繳就繳,該省就省這樣
至於美國會不會之後來清查原PO所說的,複委託的稅呢?
我自己是很有自信的說 "會"~XD 時間點我猜大概就下個金融風暴吧LOL
山姆大叔缺錢缺成這樣子我想明眼人都看的出來
Social security我也沒有期待我未來領的到,而且山姆大叔之前都很短視的為了拿錢
開了一個backhold IRA,我不認為他們會放過海外複委託這種長線的$$
這大概是我最近查了、諮詢了比較不專業(?)的律師的結果
也是滿好奇大部分的人對於這方面的選擇 (其實金額不大 最簡單還是保險就是)
剩下就等之後有空大概確定了想法,諮詢專門處理這方面的律師、會計師後再來分享吧
作者: yee   2017-07-16 13:37:00
有分享,推!!
作者: iverboy (WW)   2017-07-16 14:32:00
如果只是買etf,只要不在美國股市買,應該也可避開
作者: badfood (為自己加油)   2017-07-16 14:46:00
怎麼避?
作者: Altair ( )   2017-07-16 23:15:00
謝謝分享
作者: llse80 (llse)   2017-07-17 04:38:00
推分享專業
作者: v8533021 (V8)   2017-07-17 08:29:00
大推! 遺產處理手續真的是頗麻煩
作者: badfood (為自己加油)   2017-07-17 12:45:00
印象中亞太居民除了日本和印度 帳戶都是開在美國IB
作者: hicoy   2017-07-17 13:40:00
台灣的地址一定開在香港IB嗎? 開在香港的話不投資港股的話 賠償基金等於沒有不是嗎? 那15萬只保障港股
作者: cchaha (挖搭戲挖嘻嘻哈哈)   2017-07-17 22:57:00
台灣不是香港ib吧
作者: flypenguin (企鵝)   2017-07-18 11:39:00
給個方向,台灣券商很多有香港分公司,是有稅務用途的
作者: peala   2017-07-19 13:43:00
若父母是NRA 小孩是公民 是否就不會有遺產稅的問題?想請問living trust的成本大概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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