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8.10.28(日),晚上六點半~七點半
*地點:桃園龍潭的"肉好吃"牛排館..
(桃園市龍潭區東隆路236號)
*前言:
原本滿心歡喜的到這家店消費,卻得到了一個很令我無言的對待...
雖然老公一直說算了不要跟店家計較,但我覺得還是PO上來,
給大家做為參考,以免有更多人踩雷..
週末小夫妻在家裡悶得慌,一般都是我下廚,兩人簡單吃吃..
但剛好我這幾天感冒,頭腦昏沉一直沒有精神煮飯,所以老公提議出去吃。
我很高興,馬上說好阿!
跟老公提議看到[大桃園美食吃貨團]有推薦一家牛排館說還不錯,
於是小夫妻兩人就開著車出門..踏上了踩雷之旅...
*事發經過:
(我盡量描述得仔細,還原事發經過,文可能冗長,不喜可<=)
我們特地從中壢開車前往,到了現場~整條東龍路非常熱鬧,沿路很多美食,
我看到"肉好吃"牛排館貌似人很多,便跟老公說我先下車去登記,叫他自己去停車。
進到店內,的確人非常多,我入座之後一下子就滿了,還有幾組人在排隊..
我還喜孜孜的覺得這家"鐵定不會瞎"!
等到老公停好車進來,我們還很開心地去自助區拿湯跟飲料..
(他的湯有兩種:玉米濃湯跟剝皮辣椒雞湯,雞肉塊不少,
飲料選擇也多,還有爆米花,餐包2顆也很快送上來[google評論有人說餐包好吃],
到目前為止我們都覺得非常好~CP值高)。
我點松阪豬排,老公點雙份肉牛排,還加點了一份"黃金泡菜"
(都是他們店內中價位的選項,專程來了當然就選想吃的,不是吃最便宜的選項)。
黃金泡菜送上來了,但跟我一般認知"金黃色、不辣"的黃金泡菜完全不一樣,
他們的泡菜我吃了一小片就舌頭辣到發麻..
而且色澤就是一般韓式辣泡菜的那種,不知道哪裡"金黃"了?
我好奇詢問櫃台,她們回:[我們的泡菜就是這種的,"名字是自由取的"]
聽了真的很無言...
好吧!也許是我們認知不一樣,我跟櫃台小姐說妳可以google一下黃金泡菜,
後來櫃台就"主動"拿30元給我,然後直接把泡菜收走..
(我們也不知道她們收走是倒掉還是再出給下一位客人吃?總之她們端走了。)
[我要強調我並沒有跟她們抱怨泡菜難吃、要求退錢!
我只是詢問跟我認知的不一樣?她們就不爽了...Orz]
好吧想說既然店家都這麼做了,我們也不好再多說什麼..就繼續吃我們的。
然後主餐的蛋跟麵先送上來了,我覺得不錯~是半熟蛋+通心粉(份量算多)。
跟老公開心的吃完了附餐...
換主餐上來了..真的是災難的開始:
老公點的雙份肉牛排,一看就覺得是焦的..
(劃菜單時上頭有寫沒特別註明會出7分熟,但這根本已經是9分以上熟了..)
老公是非常不挑食的人,他什麼都吃,也很少嫌難吃或剩菜浪費掉..
他連去熱炒店,那鋪盤底的飾菜、蔥啊、蒜頭等,也一律嗑光的人..
但他居然吃了幾口牛排就皺眉頭..說以後不會再來了!!
我好奇夾他的牛排來吃,好硬啊!而且翻面以後,肉更焦了Q_Q
(我有拍下來,再研究一下看要怎麼傳上來,大家幫忙鑑定看看)。
我的松阪豬也有點硬,但我能接受..因為松阪豬就算過熟還是脆的,可以入口。
[這很明顯就是因為人潮多,廚房為了快速出菜,爐火太大了...]
我問老公要不要跟店家反映一下啊?
他本來說不用,反正就以後不要再來就好..
但我覺得他很委屈的臉,因為牛排煎得肉太焦太硬了,他惜食的人都吞不下去..
於是決定還是跟店家反映..(小姐一開始不認,我跟她說:妳可以吃吃看@@)
結果店家居然因為前面"泡菜的舊恨",再加上"牛排的新仇",就對我更不爽惹!!
自己要退我泡菜30元的小姐還說我對她講話不客氣!..(我是有罵妳嗎?)
後來一個看起來很年輕的男生出來了,說他是廚師,回我:所有的牛排都是這樣的!!
結果泡菜小姐一直要跟我吵架..年輕男廚師阻擋她說不用再說了~
然後對我說:"我們退妳錢,但是請妳出去"!!
[我從頭到尾都沒有跟店家說東西難吃、要求退錢,
只是反映泡菜跟認知的不同,以及牛排太硬太焦了..這樣也不行?]
做餐廳的,客人對食材有疑慮及建議,店家為何不能虛心接受指教&改進呢?
他們就是一味的自己腦補..覺得我們很煩..可能覺得我們是來找碴的吧Q_Q
就這樣...
我們裝了雞湯沒有喝完、飲料也沒喝完、google說好吃的餐包也2顆好好的在桌上..
主餐的牛排跟松阪豬也都沒吃完...
就被店家以退錢為由,把我們(趕)出去了...Orz
長這麼大~
第一次遇到店家禁不起客人反映的@@
還把我們(趕)出去....
我真的是幾乎心情差到差點要老公跪著道歉了T_T
(抱歉..一直跟你說這家是[大桃園美食吃貨團]推薦的..結果踩雷Orz)
在此也希望那些在網路上很有名的美食部落客們...
請您們以後在發文時,秉著良心寫文好嗎?
這麼誇大店家的好..結果讓他們生意好到一個跩...完全聽不進去客人的反映
好像根本不差我們這組客人似的!!
這種服務態度真的也是讓我們醉了>"<
感謝大家看完這麼長的吐苦水文..本人以上發言皆屬實,願負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