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聞][蘋果]車禍拒送醫險死 男不聽勸反告警消

作者: nardus (薰衣草)   2015-05-18 18:26:37
日期:2015年05月18日
新聞出處: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50518/36556802/
高男騎機車出車禍後,拒絕消防隊送醫,自行就醫後發現內出血割除脾臟。翻攝畫面
【李俊淇╱新北報導】警消救人還被告!新北市一名十九歲男子上周五出車禍,警消趕抵
勸他送醫檢查,他自認僅手肘擦傷,執意要回家休息,連他阿姨趕到勸他就醫也遭拒絕,
不料男子自行就醫發現脾臟破裂,經緊急開刀割除脾臟才挽回一命。家屬事後卻以警消太
冷血未協助強制送醫,竟控告救護員瀆職;新北市消防局表示,男子拒送醫,調查後警消
並無疏失。
動新聞
受傷男子高山(十九歲)上周五中午騎車行經新店區一處路口時,遭對向機車擦撞倒地,
警消到場處理,檢視高男發現他右手肘擦傷,當時高男意識清楚站著說,他住家離車禍現
場僅兩分鐘,打算回家休息就好,他阿姨隨後也趕抵勸他就醫,但被拒絕。
自行就診割脾臟
警消經評估高的脈搏、呼吸、血壓,發現皆正常,且意識清楚,但仍勸高男還是要就醫檢
查,但高男堅持要回家、拒絕就醫。因高男評量結果狀況符合消防救護不送醫標準,但卻
拒絕在救護記錄表簽名,因此警消便在記錄表註記他「表示願意自行前往醫院,但不願意
簽名。」
未料,高男返家休息兩小時後,自行到新店耕莘醫院就診,警方也趕往醫院製作車禍筆錄
,高男突感覺胃部有剌痛感,經儀器檢測後發現脾臟破裂,院方發出病危通知,經緊急開
刀抽出兩公升積血、割除脾臟後才救回一命。
全按照規定執勤
事後男子阿姨說,當時雖有聽到外甥說「不要去醫院。」但仍認為消防隊應該強制送他去
醫院,並怒罵:「消防員當時判斷錯誤,差點就躺在殯儀館了。」高男的阿姨前天並到警
局控告警消瀆職。
對此,新北市消防局緊急救護科科長張冠吾說,警消到場後檢測高男生命徵象,他意識清
楚,且一再拒絕送醫,依照救護規定,無法強制將對方送醫,且「高男拒絕送醫流程,全
按照緊急救護規定進行,並無不妥。」
新北市消防局也指出,警消按規定執勤,不會懲處同仁,但日後會請警消和家屬及患者加
強溝通;而執勤救護員事後情緒相當低落,消防局已讓該員先休假,等情緒穩定再返隊執
勤。
無違規「難成立」
警消指,連醫師都沒辨法一眼判斷內出血,須靠儀器才能檢驗,「當時傷者是站著,還能
清醒對答。」並無違反救護規定,擔心警消因此吃上官司將會嚴重打擊士氣。
律師林富貴則說,家屬控告警消瀆職恐難成立,「瀆職必須是公務人員故意作為或不作為
」,警消並不知高男當時有內出血情形,若家屬執意提告,也可傳訊當時處理事故的警方
作證。
作者: supersars (綠豆加薏仁)   2015-05-18 20:53:00
已經有詢問當事人,行車紀錄器錄的清清處處一定不起訴啦,只不過被不講理的家屬告,難為了
作者: nardus (薰衣草)   2015-05-19 00:46:00
他*的為了這種__要消防浪費時間跑法院!
作者: yukai0919 (阿凱)   2015-05-19 09:22:00
緊急救護辦法第七條:救護人員實施緊急救護時,若緊急傷病患或其家屬拒絕接受運送,應要求其於救護紀錄表中簽名後,不予運送遇到這種堅持不簽名,真的很……………
作者: Mercuryben   2015-05-19 10:27:00
這種真的 無知有時候不是罪 只是無法挽救 還好人平安
作者: cincia (星希亞)   2015-05-19 23:32:00
鬼島什麼鬼都有
作者: jeaning (jean)   2015-05-29 22:40:00
把消防員當提款機
作者: noirx (noirx)   2015-06-17 03:18:00
可以反告誣告及妨害名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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