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聞] 不要誤用119救護車 影響黃金救援時間

作者: hotmailwin (我愛hotmail)   2013-01-27 01:16:38
日期: 2013/01/26 14:16
新聞出處: 台北市政府消防局緊急救護科
聯 絡 人:組員 董卓勳
聯絡電話:27297668轉6424
『不要誤用119救護車 影響黃金救援時間』
為了讓真正需要急救的民眾得到即時的119救援和緊急救護服務,
更希望民眾能珍惜救護車資源、減少不當使用的「救護車常客」
及杜絕非緊急需求者提出「不合理要求」,臺北市自去(101)年12月8日
實施「濫用消防局救護車收費計畫」,經詳實審查後,
臺北市政府消防局已針對不當使用119救護車的民眾陸續開出繳款單,
目前接獲繳款單的使用者也陸續依規定繳交,依限收繳比例為100%。
消防局表示,救護車收費個案經審核為應收費對象及原因無誤後,
除寄發繳款單,同時也會予以電話聯繫,對其說明及宣導珍惜臺北市政府
到院前緊急救護資源的政策,受訪者雖須繳交費用,但均能接受並對消防局
救護工作的辛勞予以正面的肯定。
收費計畫實施迄今,比對消防局前年同期救護出勤量,急診檢傷第1至3級
較前年同期上升6.93%,而第4、5級者則明顯較去前年同期下降26.56%,
且空跑率也下降約1%,收費計畫確實已達到把緊急救護資源留給真正需要的人的目的。
消防局與衛生局再次呼籲,民眾若只是要到醫院複診、門診、檢查、復健、住院、追蹤等非緊急狀況,或是行動不便的「非」緊急傷病患,可以利用其他替代交通工具,像是民間救護車、敬老愛心計程車、復康巴士等,相關資訊可至1999市民熱線或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網站查閱相關訊息。
衛生局表示,為健全緊急醫療救護網絡,可讓民眾能夠在醫院獲得即時及適切的緊急醫療服務,衛生局依法指定臺北市17家醫院為急救責任醫院,分別座落於12個行政區內,計有21個院區,提供全天候緊急傷病患醫療照護,除了第一線緊急處置外,並有完善的醫療團隊提供住院、開刀等後續照護服務。相關訊息公佈於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網站(專業人員區/護管理資訊/本市急救醫療網資訊;網址:http://www.health.gov.tw/)歡迎眾自行上網查詢。
作者: devil0915 (微笑殺手)   2013-01-27 17:26:00
呼籲根本沒用啊,有些民眾就是非緊急,但他要去看急診,這種情況有辦法向他收錢嗎? 如果可以辦得到,才有嚇阻效果
作者: ddfire (ddfire)   2013-01-28 10:20:00
樓上中肯
作者: walkerinsky (天上路人)   2013-01-29 22:02:00
完全無效的措施,反而變相告訴大眾"以後只要是要去看急診,就可以叫119救護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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