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台銀題目請教

作者: ArchiVanRyan (傻瓜浩室)   2019-08-14 16:07:20
※ 引述《yucheng2008 (yucheng)》之銘言:
: https://i.imgur.com/vLLamgZ.jpg
: 會計敗在這題好久......
: https://i.imgur.com/nqK4Wde.jpg
: 想請教 視為記載無效跟不生票據法上效力到底有什麼差別?
: 例如背書附條件視為無記載。
1.
在投資債券時若買進的時間點非債券付息日,則有「墊付利息」事項存在喔!
以這題來說,付息日是每年的3月1日,你在6月1日買進,你需要先付3個月的利息給賣債
券給你的那個人,
等到隔年3月1日,公司會發給你一整年的利息,剛好補償到你墊付的金額,實際的利息收
入是9個月。
分錄如下:
<X4年6月1日>
借: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債券投資-公司債 $ 210,100
應收利息 $ 2,500 = $ 200,000 x 5% x 3/12
貸: 現金 $ 212,600
<X4年12月31日>
借: 應收利息 $ 5,833 = $ 200,000 x 5% x 7/12
貸: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債券投資-公司債 $ 931
利息收入 $ 4,902 = $ 210,100 x 4% x 7/12
p.s 墊付時的利息可以先「借: 應收利息」,也可以直接「借: 利息收入」,等X4年3月1
日收到利息時對收入的影響是一樣的。
2.

107年一銀的考古題第11題有。
我自己解讀是,就詞意上來說,「無效」是直接明定、意思較強烈的,通常會這樣寫,因
為某些行為是基於票據法衍生出來的,因此在票據法的範圍內它會直接寫無效;不生票據
上之效力,就是該行為有可能在民法或其他法律中是有效力的;無記載,是該行為不影響
其他票據上的行為,既然不影響,直接視為無記載即可。
作者: bunnypooh (bunny)   2019-08-14 18:01:00
很詳盡
作者: qqq5890003 (顆顆)   2019-08-14 19:55:00
作者: mike5312   2019-08-15 11:07:00
作者: willy0618 (草帽阿寶)   2019-08-16 22: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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