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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占跟不當得利如何提告
5萬拿來付律師費說不定還有剩 請我們吃雞排參觀出庭
兩手一攤5萬付了也是沒工作 不如花錢學個經驗
可以的話最後再跟大家分享過程
找記者我是覺得沒必要 畢竟金融圈就這麼小 上過新聞以後別家銀行哪敢用你
ps:如果我是經理 看到你要告客人我就會開始衡量,讓你告下去等於不要這個客人了
貢獻度跟付5萬塊
經理心中自有一把尺
同原波 建議吉下去 現在告人很方便 律師費也不貴 吉他這我一定吉
作者: xx03104495 (nicksky) 2016-08-09 15:54:00
這一定吉。你付五萬買工作,之後也不一定能待的下去
其實那個客人如果不是薪轉戶,他應該也不會來了何來的得罪客人之說?報保險之後在金融業都會有紀錄告客人應該是由銀行的名義喔
以我聽過的案例,這個客戶之後不可能往來的銀行這麼多他去別間就好了
作者: opendog 2016-08-09 19:29:00
走昂增資雌。
作者:
ainor (><)
2016-08-09 20:57:00只是個桂員level的工作,又不怕找沒有沒必要為了保工作吞下去
這種客戶絕對是最機掰無恥的那種 一毛服務費都不給的
作者:
okla 2016-08-09 22:27:00那客人都被拍到了 不算是侵占嗎?! 也真的很敢耶剛好遇到軟經理想河蟹就讓客人白白拿五萬...
沒有銀行會為了幾萬塊賠上商譽去告客戶 最先會被檢討的是收付SOP突然覺得這是一個套利的好方法 銀行經理還會帶禮物低聲下氣求客戶還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