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關於歧視

作者: gbenjamin (rrr)   2012-08-30 18:14:10
剛剛去gay板投石問路
問了甚麼叫做歧視
結果有人回應
如果某A有具體的行為表現或是言語貶低他人
某A才算是真的歧視他人
在道德上甚至在某個狀況下就觸法
如果沒有明顯表現出來
那就不能算是歧視
只能算是成見
那問題來了
如果這種帶有成見的沉默
可以用某些方式被探知被了解
比方:我就是不喜歡跟胖婆娘醜女打交道
就是喜歡跟美麗身材好的女模打交道
那麼
社會上的弱勢還是有可能因為這種帶有成見的心態與沉默壓在最底層而難以翻身
那我覺得任何改革(包含女性主義)都因此就止步了
畢竟
他不說 也不用具體行為表現他的成見
他就是訴諸個人的感受
(心裡的os:反正我就是這樣 這是我的個人喜好 我又沒有做出傷天害理的事情)
那對於社會的改革
作者: vajra0001 (閒邪存誠)   2012-01-14 05:25:00
不好處理 討厭跟歧視的那條界線很難劃譬如某甲討厭某乙 會出言侮辱 或排擠某乙 但是如果某甲歧視某乙的時候也會做出這些行為 我們很難從外面的行為去精準定位回行為的人的腦袋所以我也常在思考 同性戀每次遊行所訴求的friendly到底是反討厭還是反歧視?如果是前者 那太霸道 如果是後者 那是基本人權問題 但是他們到底爭取的是哪一邊 其實我還真的不知道
作者: qaz (>"<)   2012-01-15 10:35:00
你都說討厭跟歧視很難劃分了啊 "討厭"是用來形容心情上的感受但會有這種情緒背後可能帶有歧視 所以同志運動反的是歧視 但歧視可以從許多莫名其妙的"討厭"看出來希望別人"不要光因為我是同志就討厭我"並不霸道 這是基本人權如果外國人光因為"你是台灣人"就覺得你很噁心、討厭你、排擠你老闆為了"公司形象"逼你這個台灣人辭職 這樣不是歧視嗎???
作者: vajra0001 (閒邪存誠)   2012-01-20 08:07:00
我覺得討厭 的外顯行為應該有界限 譬如不排擠不惡言不差別待遇 但是你不能要求別人不討厭 擇就是誅心之論了"否則就是"問一個問題你就可以明白 國家有沒有權利管人的思想?沒有嘛! 如果連國家高權都不該管人的思想 那我們怎麼可以要求別人不準"討厭" 這是我想表達的
作者: qaz (>"<)   2012-01-21 10:58:00
所以同志運動的重點是反歧視 而不是抽象的討厭 如果沒有歧視許多莫名其妙的討厭也會消失 關於國家介入人的思想 若要不介入必須在人人平等的前提上 如果社會不平等 譬如漢人掌握社會多數資源 而且歧視原住民 此時原住民現實的生存權會遭受嚴重威脅那麼 "反歧視"、"保障原住民的權利"就是改變的第一步這樣一來當然會有某些漢人遭受處罰 不過相較於之前歧視原住民時帶給原住民的傷害 根本不值得一提國家沒權力管人的思想 但國家有保障人人平等的義務在邁向平等、社會正義的路上 自然要調整某些不適當的思想
作者: reke (當不成孩子王)   2012-08-30 21:07:00
歧視難以放在個人喜好的層次去看 你就算表現出你不愛吃黃瓜你還是不構成歧視黃瓜
作者: patashoe (掐理)   2012-09-11 15:14:00
這就好比說,我說我不認同同性戀者,但我尊重他們的一切一樣,但這種言論並不算是歧視,只是想法不同;但若因為我的不認同而給與其較差的待遇或汙辱,就是歧視。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