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去gay板投石問路
問了甚麼叫做歧視
結果有人回應
如果某A有具體的行為表現或是言語貶低他人
某A才算是真的歧視他人
在道德上甚至在某個狀況下就觸法
如果沒有明顯表現出來
那就不能算是歧視
只能算是成見
那問題來了
如果這種帶有成見的沉默
可以用某些方式被探知被了解
比方:我就是不喜歡跟胖婆娘醜女打交道
就是喜歡跟美麗身材好的女模打交道
那麼
社會上的弱勢還是有可能因為這種帶有成見的心態與沉默壓在最底層而難以翻身
那我覺得任何改革(包含女性主義)都因此就止步了
畢竟
他不說 也不用具體行為表現他的成見
他就是訴諸個人的感受
(心裡的os:反正我就是這樣 這是我的個人喜好 我又沒有做出傷天害理的事情)
那對於社會的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