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MrTaxes (得粥加湯)
2023-05-06 18:18:52大法庭
大法庭為最高法院、最高行政法院內的功能性任務編制,係以裁判法律爭議統一見解為任
務之法定裁判機關,大法庭的裁判活動為終審訴訟程序之一部分,亦採合議審判。
最高法院民事大法庭、刑事大法庭成員各為11人,由審判長1人、提案庭指定庭員1人及票
選庭員9人共同組成。
憲法法庭
憲法法庭審理案件,以並任司法院院長之大法官擔任審判長。
個人認為這種名稱很容易讓人民困惑。
因為"大法庭"跟"大法官"沒有關係。
那麼大法庭就不應該取名叫大法庭,應該叫最高決議庭之類的。
而大法官最好也不要叫大法官,應該叫憲法法官。
不過因為大法官是憲法的用字,不太容易改,那就算了。
總之呢,大法庭跟大法官沒關係,當初就不應該這樣命名。
還是說就是要故意製造一些文字上的模糊才能突顯法律人的價值呢?
作者:
kilof (KiLoF)
2023-05-06 20:14:00好好念書不要想東想西
公家機關不喜歡一直提出問題的人要走這條路之前請先做好心理準備
作者: zerorez 2023-05-06 22:54:00
要走司法實務、準備相關考科的,搞清楚這些是基本要求
作者: bhis (XXXS) 2023-05-07 08:51:00
有心的其實就能辨認啊,上面就不想讓一般人民一望即知,人家才有權威,幾十年來都這樣
作者:
captain03 (captain03)
2023-05-07 11:58:00用點腦
大法庭似乎也可以稱為聯席法庭。畢竟聯席會議早已行之有年。
作者:
justeat (小玉)
2023-05-07 20:25:00就是愛大的
其實你說的很有道理,這才是法律白話文最基本應該有的態度。真是當局者迷旁觀者清
作者:
leptoneta (台湾高山族自治区书记)
2023-05-09 09:23:00寫信去問許宗力 問他為什麼要這樣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