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業] 刑法總則 罪疑唯輕原則 99年考古題

作者: wunimo (讀書不會輸)   2020-04-20 20:37:38
甲、乙二人從事營造業工作,某日二人謀議自建築工地之頂樓共同將建築廢棄物投下地面
,惟因未注意樓下是否有人,致將經過該處之路人丙壓死。試論甲、乙成立何罪?
(99地特法律政風考古題)
李允呈老師以罪疑唯輕原則 不成立條件因果關係 兩人皆不成立業務過失致死罪
但我自己認為題目應該是蠻明確的 應該是成立因果關係 兩人皆成立過失犯
GOOGLE一下其他老師的解答 也有老師解成過失犯
這題算是有事實不明的情況嗎?
作者: Amizn (宮脇咲良一生推)   2020-04-20 21:34:00
我看的書這一題兩個解實務上兩人分別成立業務過失致死罪學說上成立業務過失致死罪共同正犯
作者: Joyeeee (Joye)   2020-04-20 22:07:00
看過的是:非兩人犯意之聯絡範圍(根本無共同意思聯絡),各自成立業務過失致死
作者: HongLiers   2020-04-20 22:23:00
感覺是甲乙各自成立過失致死的單獨正犯,共同正犯要有犯意聯絡,過失犯沒有所謂的犯意聯絡
作者: gino12456 (滴滴)   2020-04-20 22:59:00
感覺有沒有致死罪可以兩說並陳 加入自己意見 重點在共犯的點
作者: kb67246 (SAKAMOTO)   2020-04-20 23:23:00
寫罪疑唯輕之後在帶學說共同注意義務違反才不會造成處罰漏洞不然就是擇一因果直接修正,兩個都有因果關係,各自成立過失犯
作者: aaaa4122 (鮪魚刺身)   2020-04-21 00:43:00
日派少數說:過失共同正犯
作者: CoryLuebke (路伯克)   2020-04-21 07:19:00
感覺這題採學說過失共同正犯會比較好寫如果不採過失共同正犯 在因果關係那邊可能要寫多一點擇一因果要寫出來
作者: ntc039400 (md1728)   2020-04-21 07:52:00
除非題目有很明確說出不知道丙之死和甲乙那位有關,不然不會用罪疑唯輕原則吧。
作者: verwaltung (正港查埔子)   2020-04-21 08:27:00
這題看不出來有事實不明確的情形,寫醉疑唯輕可能會有問題喔。醉-》罪,抱歉手機選錯字。
作者: kb67246 (SAKAMOTO)   2020-04-21 09:29:00
會考慮罪疑唯輕,是因為不知道甲乙共同丟下的廢棄物(不確定是不是各丟各的還是兩人共同拿起往下丟),如果是各丟各的,就要考慮是哪一個造成丙死亡,檢驗因果關係,兩個人都可以主張是對方丟的廢棄物導致死亡結果我看到書在說明這種情形是甲乙共同玩煙火打中路邊的丙
作者: verwaltung (正港查埔子)   2020-04-21 09:36:00
題目有寫明是甲乙謀議共同投下,應該沒有樓上所說的問題喔!也許這是出題老師預設的陷阱也說不定。
作者: kb67246 (SAKAMOTO)   2020-04-21 09:58:00
確實如果必須是兩個人才能丟,那少一個人皆無法發生過失結果當可解為累積因果,只是用累積因果去解似乎也寫不到過失共同正犯的考點了?
作者: ntc039400 (md1728)   2020-04-21 10:07:00
真的不用腦補太多,題目問什麼就寫什麼就對了,這題很明顯就是過失犯能否成立共同正犯的問題而已。https://i.imgur.com/dZfahZe.jpg
作者: kb67246 (SAKAMOTO)   2020-04-21 10:50:00
http://i.imgur.com/D2S4FBQ.jpg要寫過失共同正犯是不是前提是罪疑唯輕?
作者: verwaltung (正港查埔子)   2020-04-21 11:25:00
回樓上,不完全是,建議您去翻查相關文章來閱讀。這題用1F的解法就行了,罪疑唯輕、擇一因果、累積因果的思考都不適合解決本題的問題。
作者: k3588140 (k3588140)   2020-04-21 17:08:00
98身障三等也是被害者A被甲乙兩人各開一槍兩槍皆致命但無法判定誰先擊中最後也是罪疑為輕無因果
作者: er118486 (wiredX)   2020-04-22 03:04:00
不要看李師的東西跟書
作者: ntc039400 (md1728)   2020-04-22 07:44:00
https://i.imgur.com/iVxyzI8.jpgk大你是說這題吧?會用罪疑唯輕是因為題目已經明確告訴你說<無法判斷哪顆子彈先擊中>了。
作者: dreamsletter (drmaticking)   2020-05-02 02:42:00
但要注意多數學者都是認為過失犯不會成立共同正犯我記得以前聽教授是講說而透過條件說去處理 這題算是典型案例改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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