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解題書的用法

作者: ripple0933 (漾)   2019-06-30 00:53:38
※ 引述《vanjany (hagel)》之銘言:
: 各位國考版的前輩大家好 想請問各位前輩解題書的用法是?
: 目前準備法警 下個月會開始上函授(思O人)
: 不過想說趁在函授開課前好好熟悉一下
: 所以有自己購入刑法和刑事訴訟法的體系書及解題書
: 刑法是撲馬的 刑事訴訟法是林肯的上下冊
如果你是非法律系 或是想快速考上的,不推薦鋪馬老師的書, 因為他的書排版有點亂
加上他講的東西 相較於其他補習班老師,算多很多東西, 雖然都是國考考過的東西,
不過有些東西 對非法律系念刑法不久的人,會很難,例如: 誤以為得到承諾而幫助自殺
,這個鋪馬老師書上有講(外面賣的書第一版就有了), 結果好像是前年律師考出來吧~
結果比較新的補習班老師都說那題很機掰。 不過鋪馬老師的書好處是 都是用案例帶,
而且案例絕對夠你每題當練習,這跟其他老師比較教條式教學不太一樣XD
當然 如果是考前面的法研所刑法組,鋪馬的書 還是不夠用。 但就建議 讀刑法已經有一
輪以上,林鈺雄或王皇玉課本都能理解的,再去摸鋪馬老師的書,會比較有效率。
至於刑訴,我覺得林肯寫的比較像 給有一點刑訴底子的快速考試整理, 入門者建議伊谷
那兩本, 尤其是實務見解整理的超好~
最後要念完整的,可以碰路律師那兩本。
: 體系書完整看過兩次 名詞解釋我大概都知道
: 只是去看解題書還是有點問題 要去學著解題書的架構嗎?
: 大家之前念解題書都怎麼念? 會抄解題書嗎?
: 還是多看幾次架構就寫得出來了?
: 感謝各位前輩的回覆 祝各位前輩金榜題名!
解題書我推薦 李允呈辣(雖然我覺得他有幾題涵射怪怪的,跟一般人生活經驗不同,
加上他解題廢話太多惹XD,不過法律邏輯沒問題,而且爭點考題整理的超完善),
刑訴的話 伊谷的講義有寫幾題當參考, 紀綱的可以用。
解題書主要是有案例 可以把念的抽象法律概念,具現化在操作題目上,建議能每題都能
紀錄自己的概念思考步驟, 這個比較重要。
解題最好建議 找一到三位朋友一起討論如何解,不建議一個人自閉單幹,因為有時候需
要別人提醒自己的思考盲點以及寫題版型步驟, 尤其是刑法。
討論完可以把心得整理一下。
像我這樣整理的:
先記錄一個印象深刻的題目:
遊手好閒的某甲在鄉村道路閒晃,突然看到一對情侶乙男丙女,遂生歹念,持刀向前叫住
該情侶,要他們交出財物,丙女將持有的包包交給某甲,乙男沒有值錢財物給某甲,某甲
見丙女有點姿色,威脅他們到一個荒廢的工廠,某甲將乙男綁起來後,性侵丙女過程中,
因吸食毒品關係,導致不舉,無法進入性器,亦無用其他身體部位或器具進入丙女性器,
某甲遂摸奶觸臀一番,滿足完性欲後,想到放走兩人會遭致舉發,思量一日以後,於是決
定持刀殺害兩人,分別對情侶各刺要害一刀,隨即離開現場,丙女失血過多死亡,乙男因
重傷昏迷被發現,送醫急救途中,因救護車司機丁考量鄉村離城市醫院遙遠,飆速闖紅燈
,導致車禍,造成乙男死亡。問甲與丁的刑責。
然後把相關法律爭點或是考試要丟的東西大概紀錄:
1. 兩行為之間需要犯意聯絡?
(1) 實務採否定說:
85年第二次決議
所以實務不再要求犯意聯絡,但要有一定的「時空密接性」,如果是當場殺人,當
然算結合犯,但如果是隔一段時間再殺人,則需檢驗是否滿足時空密接性。
a. 如果是性侵完將受害者放回,第二天再殺害之,則應屬數行為論述罪併罰。
b. 如果是在台北性侵完,還置於實力支配之下,載至屏東山上殺害,雖然時空有一定距
離,但受害者始終在行為人的實力支配下,例外承認有時空密接性。
(2) 學說認為要有「包括犯意」或「犯意聯絡」: 基於故意行為同時存在原則,行為人行
為時,要對結合犯所有犯行有所認知,一開始就想性侵和殺人當然符合犯意聯絡,或者是
作性侵行為時(尚未結束),突然想殺人,也符合犯意聯絡。倘若是性侵結束,才想殺人,
那不算犯意聯絡,應成立數罪併罰。
2. 相結合的犯罪一定既遂, 基本犯罪既未遂都可以。
① 通常結合犯沒處罰未遂,所以結合的犯罪要既遂,才有處罰正當性。
② 通常結合犯的刑度高達死刑或無期徒刑,例如強盜殺人,所以若殺人未遂,
判死刑或無期徒刑,不符罪責相當性。
3. 基本犯罪與結合犯罪沒有順序要求,先殺人再強盜或先強盜再殺人都可以,但強制性
交殺人的結合犯是例外,一定要先強制性交再殺人。
4. 如果同時該當兩項以上的結合事由,如何競合?
為避免基本犯罪重複評價,基本犯罪先與較重的結合事由成立結合犯,再與其他事由犯
罪成立數罪併罰
大概是這樣, 久了以後,就腦袋自己會把這些題目按照爭點,做變化,也會反覆思量怎
麼開標,段落鋪陳比較好。
最後, 如果非法律系的人想理解刑法學者解題的思考步驟, 我推薦找王皇玉的法學教室
文章來臨摹, 或是黃惠婷的案例研習系列,也超棒。
作者: vanjany (hagel)   2019-06-30 01:42:00
感謝前輩回覆
作者: angryfatball (★上將潘鳳✩)   2019-06-30 01:47:00
小提醒一下,最後r大不小心手滑了!是黃惠婷老師才對XD
作者: vanjany (hagel)   2019-06-30 01:55:00
所以請問R大對於初學者來說,還是要從教科書開始嗎?補習班的體系書有推薦的嗎?
作者: ripple0933 (漾)   2019-06-30 02:37:00
林鈺雄 王皇玉的刑總都是對入門者很親和的課本,如果你沒有閱讀障礙 ,而且能一直思考問題,不是國考考試爭點記誦的那種思考。 我建議是從這兩課本看起, 畢竟補習班通常只有30-33堂課要把刑法run過去 ,很難每個基礎觀念都講。如果你是不喜歡讀傳統課本 ,喜歡補習班那種直接給考試東西記憶的人 ,我建議還是找一位老師帶入門 ,駱羿就是很好選擇。 但這樣的方式只能應付三等考試 ,可能都有點勉強… 如果是司律二試 ,還是基本功打起。刑法是一門極重觀念思考的法科 ,真的無法像程序法那樣速成辣 , 但考試嘛 ,就看你目標在哪個考試 ,有相對應的打底方式,我這篇的寫的功夫 ,不是司律 ,法院公職 ,廉政法制的類科可以不用這樣玩 ,盡量而為就好
作者: louis11811 (地瓜)   2019-06-30 10:46:00
這篇分析的不錯
作者: brella (府城嚴選臭懶趴)   2019-06-30 17: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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