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原PO的文想問一些問題
1.為什麼三讀通過的是"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而不是"刑法部分條文修正案"
請問這兩者有什麼差別?
2.此外,修正草案在5/10三讀通過後,送總統及行政院,若行政院未提覆議
總統應於收到後10日內公布,算一下時間應該也早要公布了,但事實是尚未公布
請問以上兩點我是有哪邊理解錯誤?可否幫我解答?
謝謝
※ 引述《a9540314 (Red Rabbit)》之銘言:
: 想請問各位,
: 最近刑法修正草案已通過,雖然還沒經過總統發布,
: 想請教各位,不曉得警察6月考試的刑法是否受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