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收容異議與提審

作者: wandey (bonju)   2019-05-26 21:32:10
各位考生您好:
想請問一題移民法規考古題
https://i.imgur.com/zM76BIi.jpg
課堂上老師有講到提審比收容異議快,
但是在做考古題時,解答卻是收容異議比提審更快到法院。
有再去跟老師確認觀點,老師說該題有問題,提審比較快。
還是覺得疑惑,有上網搜尋提審法,在司法院網站看到提審流程圖
https://i.imgur.com/qEu8MvS.jpg
提審法是法院24小時核發提審票,機關收受後24小時解交法院審查。
而收容異議是24小時移送法院審查。
這樣比較下來,好像收容異議比較快。
還是說收容前跟收容期間,提審跟收容異議的快慢不一樣?
想知道這題考古題到底哪邊是正確的?
謝謝。
作者: banishment ( )   2019-05-26 21:41:00
入出國及移民署收受收容異議後,應依職權進行審查,其認異議有理由者,得撤銷或廢止原暫予收容處分;其認異議無理由者,應於受理異議時起二十四小時內,將受收容人連同收容異議書或異議紀錄、入出國及移民署意見書及相關卷宗資料移送法院。但法院認得依行政訴訟法相關規定為遠距審理者,於法院收受卷宗資料時,視為入出國及移民署已將受收容人移送法院。如今移法38-2條。 我猜是因爲收受卷宗視為已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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