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課業] 借名登記契約之疑問

作者: angryfatball (★上將潘鳳✩)   2019-02-11 15:49:49
※ 引述《wenliao912 (Radec)》之銘言:
: 不好意思,各位神人們
: 小弟最近在做題目時,有個疑問
: 以下是大略題目
: 甲向他人購買A屋,然其為隱匿財產,跟乙簽訂借名登記契約,以乙之名義辦理所有權
移轉登記。嗣後,乙因欠錢,變將A屋出賣與知情之丙,並辦妥所有權移轉登記。
: 問甲得對乙主張何種權利?
: 我想問的是,如果本題是採「有權處分說」的話,那麼甲還可以像乙主張民法179及184
嗎?
: 也就是說照此說乙係A屋所有權人,他出賣自己的房屋應該是「由法律上原因」而且不
構成侵權行為?
: 一點問題,小弟愚昧,有請高人解答
: 謝謝
:
作者: wenliao912 (Radec)   2019-02-11 18:11:00
好的非常感謝你 大一就那麼認真真的很厲害!
作者: dreamsletter (drmaticking)   2019-02-11 19:36:00
不當得利的部分在採有權處分說之前提下,其終止契約後之不當得利不是塗銷登記,而是償還原物轉換成價額後之損害,民法181條但書參照。(惡意得利人之法律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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