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課業] 為何要稱為抽象輕過失和具體輕過失?

作者: roleao (roleao)   2019-01-08 23:53:10
我想藉標題問一下,課本寫說抽像輕過失的注意義務最高(善良管理人)又說重大過失幾乎
等同故意,這有點讓我搞混了,課本這樣說到底是哪個過失較嚴重呢?
作者: Jim1497 (小N)   2019-01-09 00:29:00
嚴重程度:故意>重大過失>具體輕過失>抽象輕過失>無過失
作者: starkoala (砰彭捧碰)   2019-01-09 00:58:00
注意義務是指,要多注意才需要負責任。抽象輕過失表示,注意義務最高(跟善良管理人一樣高)只要一點點的過失就要負責。而故意責任就是說,要到故意才需要負責。所以才會說,抽象輕過失責任比故意責任還要重。然後像1F說的嚴重程度,是在說行為人的「可非難程度」,就是這個人有多壞啦,故意當然是最壞,重大過失也快要接近故意的程度。(所以一個人明明只有抽象輕過失,很不壞但還要負責,就是為什麼抽象輕過失責任是最重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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