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pb1111 (cpb1111)
2018-10-16 19:22:57今天看完黃國昌老師質詢蔡宗珍部長
發現難怪我一直這麼魯
因為我的法學知識實在太不足了
完全無法跟專業的公法學者一樣
https://imgur.com/a/dRz4B8h
從台北高等行政法院107訴字636決
得到相同的結論
「渠等所為評斷竟有明顯兩不相容之歧異判斷,則衡情堪認該兩位閱卷委員之其中一人係出於錯誤之事實認定而為判斷,致未能依前揭評分標準而為客觀公正之衡鑑。」
實在應該好好檢討一下自己
嗚嗚嗚
作者:
luluhihi (三星殺手Lamigo)
2018-10-16 19:48:00黃國昌民訴也很強
作者:
washi54 (大尾魯蛇)
2018-10-16 19:49:00黃本來就是教民訴的R
要慶幸黃去當立委了,國家多了一個好立委,考生少了一個出題學者,他是一個很認真的學者,聽說以前在學校期中期末考都 很難
所以15分的才是錯的打太高了,一律給3分就OK啦~總分更低
法官說其中一位是錯的,部長怎麼看出給15分是錯的= =?
作者:
nk10 (築夢踏實)
2018-10-16 20:27:00他是部長他說錯了就是錯了
樓上去把蔡老師的書抄100遍就看懂了~~我還剩99.5遍~~
作者:
repast (Simon)
2018-10-16 20:47:00人家公法學者,你敢嘴?
作者:
SCDAN (ㄎㄎ)
2018-10-16 21:40:00蠻厲害的 把自己累積的學術聲望部長任內完全消費掉我們有評估報告跟閱卷系統可以支持400分門檻結果國昌到現在還沒拿到評估報告閱卷被判決打臉我才不信有哪個教授敢去做這題的第三閱
作者:
sbflight (艦娘在手 天下我有)
2018-10-16 22:30:00蔡宗珍不意外 112公法之光
作者:
tttggg (古意)
2018-10-16 22:53:00人只要一當官,思維就會前後不一嗎?!!!Σ(°Д°ノ)ノ
作者:
ken5566 (休息是為了繼續休息)
2018-10-16 22:54:00猛~~~
作者:
gs1 (Zzzz...)
2018-10-17 01:16:00人一當官 唉
作者: lingugu (我要改變) 2018-10-17 08:20:00
黃老師提出民訴浮動的訴訟標的理論很有見解
作者:
ledsopp (已經壞掉的宅狼)
2018-10-17 12:25:00以前上過黃老師的強執,考試可以OB,但沒有用QQ
一題40分拆成4小題一小題10分 就算一個給0分一個給10分 也不可能啟動3閱 耶嘿
作者:
iamdiff (象棋來一杯)
2018-10-17 22:34:00直接改規則,一律沒有第三閱不就好了,囉里囉梭,蔡部長加加油啊
作者:
SCDAN (ㄎㄎ)
2018-10-17 23:40:00希望不要改成沒有雙閱
作者: Bluesemen (藍洨人) 2018-10-18 01:20:00
覺得三閱標準真的很有問題,法院居然還維持考選部的見解,但另外幫原告找了個理由判原告勝訴,這判決真的很妙
作者: lingugu (我要改變) 2018-10-18 15:18:00
用判斷餘地是騙不過法院的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