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間接正犯問題

作者: winche30526 (涪文)   2018-09-11 19:34:05
丙丁構成何罪?
1.丙向丁佯稱:丁妻與A有染,丁不該默不作聲,應討回公道,丁不疑有他,某日道遇A,
乃衝向前抓住A痛毆,以此強迫A簽本票作為遮羞費
2.丙向丁佯稱:丁妻離家乃係因A之誘使,現已入住A家,丁不疑有他,某日道遇A,乃衝
上前抓住A,並強迫A帶其返家找妻
上述兩個問題知道在考間接正犯的問題,但不清楚核心考點是什麼?
麻煩大家解答
作者: MindYours   2018-09-11 19:53:00
感覺是在考丁有無容許構成要件錯誤的問題吧
作者: allen73420 (習慣)   2018-09-11 20:26:00
利用他人阻卻違法的行為
作者: kilof (KiLoF)   2018-09-11 22:14:00
兩個都是考教唆 如果如果丁被利用哪會成罪
作者: fisher790722 (閒晃果子狸)   2018-09-12 00:36:00
1老婆與他人通姦應該不構成義憤傷害罪(因無當場)也不構成強盜罪的阻卻違法事由吧
作者: kkahon (海上男兒)   2018-09-12 00:49:00
正犯丁行為部分,前者是動機是否為義憤,後者是繼續狀態可否主張正當防衛。至於,造意者,若為利用資訊優越地位則可能只是單純考人之工具正犯後正犯的間接正犯類型。若非以詐術抑制心理自主決定,定性為教唆時,在第二題,倘正犯有阻卻事實誤認,可以考誤想防衛的限制從屬學說。簽本票部分,考強盜得利的不法意圖所有純主觀要件,以及強制罪的實質違法性
作者: winche30526 (涪文)   2018-09-12 10:52:00
感謝樓上各位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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