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llesvorbei (如果、聽說、可能)》之銘言:
: 司法
: https://i.imgur.com/aEWxMXC.jpg
: 移民
: https://i.imgur.com/ya9t3vB.jpg
: 調查
: https://i.imgur.com/oUCbUIg.jpg
: 國安
: https://i.imgur.com/175pPBu.jpg
: 海巡
: https://i.imgur.com/xCIgm6J.jpg
: 資料來源:考選部
: https://wwwc.moex.gov.tw/main/exam/wFrmPropertyDetail.aspx?m=3953&c=107130
海巡行政三等變難考了。
前年(105)第一試373人報名,200人到考,需用人數26人。
去年(106)第一試349人報名,221人到考,需用人數34人。
今年357人報名,需用人數10人。
今年比較大的變革應該就是海巡的偵防分署正式掛牌了,海巡行政三等應該就是分發到偵
防分署下的各地查緝隊擔任「偵查員」,之前叫做「查緝員」。
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
海洋會->海巡署->偵防分署
大概是這樣的對應關係,海巡的偵防分署跟警察系統的刑事局應該都是同性質的中央級司
法警察(或情報)機關。
之前在網路上看到討論海巡人員內陸查緝的問題,有的人覺得海巡執法範圍應該以海岸到
海上為限,也有認為主要看檢察官怎麼指揮。
總之海巡行政三等應該不是一般坐辦公室的涼缺就是了。
同樣的偵查員職務,同事們有軍官、警察及一般公務員等多元身分,真的是很特別的組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