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問各位幾個國文的問題,幫小弟釐清:
1.公文從第五頁開始寫,作文從第一頁寫,但是假如作文只寫到第三頁,最後變成第四頁
是空白的,這樣可以嗎?
2.公文之發函者名稱太長,是要續行頂格嗎,還是下一行第一個字跟發函者第一個字對齊
?
3.行政院發函給環境保護署,受文者要寫"行政院環境保護署"還是"本院環境保護署"或"
環境保護署"
再者,正本的部分要"本院環境保護署"還是"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寫?
4.首長簽名的後面那個( )是一定要寫的嗎,還是只要院長OOO這樣就好了呢?
(簽字蓋章)和(蓋職章)怎麼分?
5.求來的文昌筆,上面刻有""XXX舉人廟,祝金榜題名""的字樣,這樣的筆可以帶入考場
寫嗎
問題有點多,感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