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業] 民法繼承篇綜合題

作者: lovedora123 (lovedora123)   2018-05-07 23:11:26
姐姐唸空大民法出的功課,拜託我解題但我也是民法初學者,立馬遇到瓶頸囧...
https://i.imgur.com/j2Uc0jx.jpg
目前只能解出乙拋棄繼承故不得繼承;
因民法1145,A無法繼承;
民1148第二款、民1153第一款、民1172繼承人需應繼分內扣還債務;
繼承人第一順位為B、C、H,第二順位D、E,第三順位丙、丁,第四是庚
若有錯誤還請幫忙告知
拜託各位了...
作者: mainjoey (時間過真快.....變老人了)   2018-05-07 23:20:00
de可以直接代位繼承 所以可以繼承的應該有d,e,c,d,h寫錯 b,c,d,e,h關於K的話有點複雜 因為死後還可以提起認領之訴(1067)還沒有分完財產的話提起訴訟後要分他一份 如果已經分完了 依據1069就沒得分了 不過由於題目沒說他提認領之訴所以這段可以補充在最後另外1172的扣還不是用在這裡 因為是銀行的債務用1148就(1500-300)/4 = 300 =>b,c,h 300/2 = 150 (d,e)因為有第一順位繼承人 所以後面的不需要討論
作者: lovedora123 (lovedora123)   2018-05-07 23:37:00
謝謝解答~
作者: yinaw (無糖綠加珍珠)   2018-05-08 03:47:00
1149壬有可能可以請求酌給
作者: RichyDeng (jesus_love_you)   2018-05-08 12:21:00
剩餘財產那也有著墨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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